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范、细化认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强认证信用监管,认监委组织起草了《认监委关于认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邮件发送至:rzzlc@samr.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认监委关于认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2.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认监委关于认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 认监委关于认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认监委秘书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