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函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函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07 09:02:50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1048
核心提示: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我部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04 截止日期 2020-10-0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拟废止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如下: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我部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
 
    经认真研究,拟废止2件规章、修改2件规章、废止15件规范性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单位和个人可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8日。
 
    联系人:法规与标准司 马牧野
 
    联系电话:010-65645269
 
    传  真:010-65645270
 
    邮  箱:faguichu@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邮  编:100006
 
 
 地区: 中国 
 标签: 规章 指导意见 规范性文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