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hglc@aqsiq.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1.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