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省政府令第129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政发〔2015〕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33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厅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甘农法函[2019]5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全省2019年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