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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量化分级管理推进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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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0-11 10:04:02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93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3〕1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成三个联合督查组,于近期对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现发布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量化分级管理推进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食〔2013〕76号
发布日期 2013-04-1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ada.gov.cn/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3/04/22458.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3〕1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成三个联合督查组,于近期对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部分学校、餐饮单位及各市(省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督查内容及范围
 
  1、在学校食堂监管信用档案内,随机抽取高等院校、中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各1家进行现场督查;
 
  2、督查各地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公示工作进度;
 
  3、督查各地推进“寻找笑脸就餐”具体举措;
 
  4、在已评定的餐饮单位监管信用档案内,随机抽取大型、中型、小型餐饮企业各1家进行现场督查。
 
  三、督查时间与形式
 
  时间:2013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联络员另行通知。
 
  形式:(1)听取被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关于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度情况汇报;(2)现场检查各类学校和餐饮单位;(3)督查结束后,督查组组长反馈督查意见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联系人:汪建明,电  话:0551-62999334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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