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监[2004]557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监[2004]55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05-15 04:47:50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20604
核心提示: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此,总局制定了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监[2004]557号
发布日期 2004-12-23 生效日期 2005-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
备注  附件:
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
4.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炒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此,总局制定了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

  4.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炒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细则全文: 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5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310)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65) 其他法规 (512)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7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