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地产生猪、肉羊等畜产品质量安全,2024年我委继续组织开展地产生猪、肉羊“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的专项整治监测工作。现将2024年上海市地产生猪、肉羊出栏前“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监测计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近期我省多市发生“瘦肉精”案件,这些案件影响极坏,给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是“瘦肉精”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省厅决定开展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中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现将《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切实保障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1〕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牧质科市发〔2021〕2号)精神,全省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请各区市按照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属地责任,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并及时总结行动开展情况,于每周一下班前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每周调度表》分别报送市局饲料兽药科、动物卫生科,首次报送时间为3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1〕18号)要求,决定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严厉打击生产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我厅制定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1〕18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四川省“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1〕18号)精神,我省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期,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生湿面制品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生湿面制品及牛羊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近期,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公安部门查处了涉嫌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经营皮冻等食品系列案件。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市场风险隐患,确保全省群众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皮冻等肉制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现发布关于开展皮冻等肉制品中涉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禽畜专项抽检中发现部分样品磺胺类物质、土霉素、沙拉杀星等种类兽药残留严重超标,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肉制品兽药残留重点治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2016〕47号)要求,为消除肉制品兽药残留风险隐患,确保我区肉制品质量安全,自治区局决定在全区食品生产环节开展肉制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工作。
为落实201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有关任务,提高我省食品生产行业水平,按照我省食品生产行业“一年一整治”工作计划,2016年度省局将组织开展肉制品生产行业专项整治。为落实严格监管,督促生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省局制定了《广东省肉制品生产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海关总署、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冷冻肉品走私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署缉发字〔2016〕2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整顿规范冷冻肉品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冷冻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海关总署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冻品走私专项打击和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署缉发字〔2015〕30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2015第2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的各项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冷冻肉品市场“四打三建”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鲁食药监食生〔2015〕10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