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出口新西兰葡萄及进口新西兰苹果、墨西哥蓝莓、秘鲁蓝莓、智利油桃、埃及葡萄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专家对新西兰柿子、土耳其樱桃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与新西兰、土耳其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分别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新西兰柿子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与畜牧部关于土耳其樱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荷兰王国经济部关于荷兰甜椒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允许荷兰甜椒输华。荷兰甜椒应符合《进口荷兰甜椒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根据我国专家对秘鲁鳄梨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秘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秘鲁共和国农业灌溉部关于秘鲁鲜食鳄梨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秘鲁鳄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秘鲁鳄梨进口。
经中美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已就《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疫工作计划》达成一致,中国苹果获准出口美国。即日起,允许符合《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苹果出口美国。
根据我国专家对美国苹果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美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已签署《美国鲜苹果输华植物检疫工作计划》。根据该《工作计划》,现正式发布《进口美国苹果植物检验检疫要求》,允许进口符合条件的美国苹果。
根据我国专家对马达加斯加木薯干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马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马达加斯加木薯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马达加斯加木薯干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马达加斯加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马达加斯加木薯干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马达加斯加木薯干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马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马达加斯加木薯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马达加斯加木薯干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马达加斯加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马达加斯加木薯干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南非新鲜苹果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实地考察情况,经中南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于2014年12月签署了《关于南非苹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现正式发布《进口南非鲜食苹果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自即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南非苹果进口。
根据近年我国进口澳大利亚鲜食葡萄的检验检疫情况,结合我国专家开展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经中澳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修订了《澳大利亚鲜食葡萄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并于2014年3月18日正式签署。现发布修订后的《进口澳大利亚鲜食葡萄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允许符合该检验检疫要求的澳大利亚葡萄进口。2012年发布的《进口澳大利亚鲜食葡萄植物检验检疫要求》(2012年第77号公告)同时废止。
根据南非专家对我国鲜枣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和实地考察结果,经中南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于2014年12月签署了《关于中国鲜枣输往南非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现发布《中国鲜枣出口南非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自即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鲜枣出口南非。
根据我国专家对阿根廷苹果和梨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阿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关于阿根廷苹果和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阿根廷苹果和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阿根廷苹果和梨进口。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墨西哥鲜食黑莓和树莓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专家对荷兰鲜梨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经中荷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于2014年5月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荷兰王国经济部关于荷兰鲜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根据我国专家对智利鲜食鳄梨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智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鲜食鳄梨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