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保障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现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通知,就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同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食用农产品专业委员会,结合本市进口冷链食品储运、加工、销售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经营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供本市从事进口冷链水产品、肉类等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时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活禽市场建设指南》,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继续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现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滁疫控办〔20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鉴于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从2020年2月10日起,在本市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铜陵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的通告。
分级分类落实专业市场进口非冷链商品相应防控措施。对于判定为低风险的进口非冷链商品,赋码后可直接可进入专业市场销售,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静置存放等措施。对于判定为高风险的进口非冷链商品,在实施预防性消毒后,赋码进入专业市场销售,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静置存放等措施。市场主办方应确保集中监管仓内作业全流程“阳光化”监控。落实入场、销售、流向在线留痕,发现问题商品及时闭环处置。
1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新冠疫情防控暨进一步推动冷链食品追溯系统(豫冷链)应用工作座谈会。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防主持会议。
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输入风险“物防”措施。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出席会议并讲话,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通报追溯平台建设进展情况。
根据当前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为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11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兰州海关等6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紧急通知》,提出9项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