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档案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佛食药监法〔2014〕297 号)规范性文件一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1 月 22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佛市监通字〔2020〕1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生效日期 | 2020-01-2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档案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佛食药监法〔2014〕297 号)规范性文件一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1 月 22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