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江苏省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并激发市场活力,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了《江苏省连锁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旨在简化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直营门店的许可办理流程,提升食品经营许可的便利化水平,为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带来实质性的改革红利。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在市场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新开直营门店的许可办理流程往往繁琐耗时,给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的不便。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南京、无锡、苏州等地试点连锁食品经营企业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基于试点经验,《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改革。该《管理办法》共十六条,明确了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申请告知承诺资格的条件、申请材料、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方式、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等具体要求。同时,对经评审获得告知承诺资格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在其申领新开门店食品经营许可时,将享受更为便捷的服务,包括当场受理许可申请、免于现场核查即可作出许可决定等。
《管理办法》还强调了对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门店的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门店开展首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门店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同时,对于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情形的门店,原发证部门将依法撤销其食品经营许可,确保食品安全底线不被突破。
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具体条件,以及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门店的退出机制。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管理办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总体而言,《江苏省连锁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效降低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的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江苏省食品经营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