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11 20:54:14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710
核心提示: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注册工作水平,规范特医食品临床试验过程,保证数据及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注册工作水平,规范特医食品临床试验过程,保证数据及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修订后的《规范》按照临床试验开展顺序调整了整体框架。从原来的11章、54条调整为8章、55条,保留了总则、职责要求、临床试验方案、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临床试验报告、附则六个章节,增加了临床试验实施、术语和定义两个章节,便于操作执行,同时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参与方具体职责。

《规范》优化了临床试验方案设计的相关要求。结合临床试验开展实际和产业发展现状,对受试者人数和试验周期不再作具体数量要求,调整为根据不同疾病类型及试验设计,在满足统计学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样本量”及“试验周期”。

《规范》强化了受试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充分借鉴国际通行的指导原则,强调申请人、伦理委员会、研究者、监查员和临床试验机构的主体职责,明确临床试验过程中各主体对受试者诉求、保护受试者权益等质量管理要求,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规范》突出了特医食品临床使用实际。在临床试验方案和报告等相关章节增加能够突出特医食品配方特点和营养学特征、适用人群特点的内容,注重产品的实际临床应用情况,为产品研发和临床试验质量控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参考。

市场监管总局将以《规范》的修订发布为契机,做好宣传解读工作,鼓励企业积极研发临床营养急需的新产品,要求企业从研发环节开始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及相关方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特医食品临床试验,保障特医食品质量安全和临床营养效果,更好满足病患营养需求。

相关链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2024年第17号)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