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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71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关于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鸡蛋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的提案 (粤市监食经函〔2024〕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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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19 16:38:57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2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鸡蛋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的提案》(第2024071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粤市监食经函〔2024〕235号
发布日期 2024-03-19 生效日期 2024-03-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省农业农村厅:

刘健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鸡蛋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的提案》(第2024071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全面压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压紧压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持续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入场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的入场查验管理,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建立进销货台账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二、保质保量完成省民生实事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

加强省民生实事任务的统筹、部署、调度,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保质保量完成全省农贸市场不少于2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快检食用农产品不少于800万批次任务。采取线上巡查+随机现场质量评价方式,加强对快检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质量监督评价,持续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规范要求落实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并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督促市场开办者按要求公示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引导群众消费,督促经营者自觉把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三、提升食用农产品信息化监管效能

全面深化省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联合省农业农村厅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动物检疫证明无纸化等源头衔接工作,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用省平台定期开展网上巡查,督促全省农批市场开办者有效应用省平台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实现全省农批市场全面信息化管理。不断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追溯链条。该系统集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管理功能,对接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和广东省动物溯源数据管理系统,打通从种养殖源头到销售终端的信息通道,建立食用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追溯链条,持续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已有3642个市场,包括142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3500个零售市场实现信息管理,覆盖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4万家,累计上报进货记录450万条,上报销售记录614万条。

四、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

以监督抽检和快检为主要手段,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检。2023年,全省共抽检22707批次,发现不合格1297批次,不合格率为5.71%,立案查处968宗;其中抽检豇豆3819批次,不合格814批次,不合格率为21.31%,立案622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抽检结果运用,定期公布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信息,依法依规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核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开展“放心食品经营”培育行动

对已授牌的“放心肉菜超市”开展跟踪评价,对不符合评价标准的通报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摘牌。推行全省“放心食品超市”“放心食品经营店”培育工作,通过培育“一大一小”示范引领全省食品销售者质量安全提升。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订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标准,联合供销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村食品流通渠道管理,扩大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点的覆盖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馥薇,020-38835746)

 地区: 广东 
 标签: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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