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了针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以及食品摊贩的登记与备案管理的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5日。
该办法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及食品摊贩的定义,并规定了相应的登记与备案程序。小餐饮店与小食杂店需取得食品经营登记证,而食品摊贩则需获得备案卡。申请者需提交必要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该办法强调了登记与备案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简化了登记程序,为申请者提供了便利。同时,鼓励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改善经营条件,争取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它将有助于规范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及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减少食品安全隐患,为公众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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