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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通知 (豫粮文〔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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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05 02:09:40  来源: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421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做好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仓库安全、人员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豫粮文〔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生效日期 2024-01-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省农业投资集团、省储备粮管理集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做好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仓库安全、人员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责任再压实、排查无盲区、整治要彻底、演练要到位、值守要严格、问责要严肃”的要求,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实际负责人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全面细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岗到人,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粮食和储备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并实体化运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管业务的部门要承担起管安全的职责,确保业务工作安排部署到哪里,安全防范工作跟进到哪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排查整治  

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理念,立即按照“拉网式、地毯式、专业化”的要求,采取“领导+专班+专家”的方式,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澄清底数,建立台账,登记造册。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方面:重点解决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等问题。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方面:重点解决消防用水结冰、水压不够,消防设施设备缺失、维护保养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脱落,私拉乱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办公室、宿舍、外租门面房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院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从业人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等问题。粮库日常管理方面:突出粮食出入库、熏蒸、气调作业等关键环节和外租仓房(土地)等重点部位,重点解决作业前未进行安全培训交底;未按照要求制订或分级审批作业方案;现场作业人员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负责人违章组织作业、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作业中无安全督导;常态化安全隐患日常排查不落实;外租仓房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日常检查不深入,安全管理存在盲区、漏洞等问题。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采取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  

三、严格规范作业  

持续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参照《全省粮食和储备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做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粮库作业:要严格遵守“一规定两守则”和《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等操作规程,健全完善技术岗位规范,聚焦提升一线岗位相关人员规范化操作水平,分类梳理制定包括岗位职责、风险分析、操作规程、绩效评估在内的技术岗位规范,确保生产作业有章可循。建立作业前强制性安全教育制度,现场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含外包作业人员)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作业规程,掌握操作技能,了解应急处理措施。物资储备仓库:严格按照《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有关要求,作业过程中,设置安全员负责安全指挥和安全监督。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服从安全员的指挥。确保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畅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禁止堆放物品和杂物。严禁烟火和私拉乱接电源线,库房内严禁使用与储备无关的电器设备。库房内电动叉车等电器设备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隔离,杜绝隐患。施工现场:施工作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规范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施工单位和工程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质,且施工步骤和程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施工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施工作业必须配备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适当的消防防护措施,如设置灭火器材和疏散通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  

四、严格培训演练  

各地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一次全体员工消防常识培训,通过观看典型案例警示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等形式,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能考核不达标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做好临时聘用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所有作业人员熟悉作业环境和操作规程,确保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  

五、严格督导问责  

要坚决杜绝推责式、痕迹式、无责任心、无专业性的形式主义督导检查,更多运用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异地交叉检查、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对本级直属粮食仓储企业(物资储备库)和下级粮食物资和物资储备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粮食物资和物资储备部门: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同级政府、上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有关工作部署情况;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并实体化运行;是否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专题培训,安排专项整治,跟进督导检查,紧盯问题整改,形成工作闭环情况。本级直属粮食仓储企业(物资储备库):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有关工作部署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教育培训、督导考核等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一规定两守则”和《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等。  

要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督导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工作通报,对思想敏锐、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实效突出的单位要表扬,对思想懈怠、反映迟缓、工作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要严厉通报,并综合运用工作提示、约谈通报、警示曝光、追责问责等措施,对因责任不履行、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隐患漏管失控,甚至引发事故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视情在年度考核中增减相应分数。  

六、严格值班值守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储备仓库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救援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掌握消防设施运行、应急力量情况,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确保遇有情况,能够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省局成立6个督导组和工作专班,由厅级干部带队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各地要参照省局工作模式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请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前、2月23日前、3月28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和附件2报送至省局储备管理处(附件3只需2024年2月5日前报送一次)。  

联系人:王文君曹阳森  

联系邮箱:hnslsjcbglc@126.com  

附件:   1.省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专班.doc

   2.风险隐患排查统计表.doc

   3.储备仓库统计表.doc

  

2024年1月28日

 地区: 河南 
 标签: 安全生产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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