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综合监管行业安全工作规律特点,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旅游、教育、铁路、民航、电力、水利、民爆、水运、农业、邮政、通信、体育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走深走实,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效力
1.加强信息报送
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时限、格式,及时收集、登记、整理,认真起草省安委会会议材料,强化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和督导落实。对重点信息、经验教训及时分享,推进行业领域互相学习借鉴。
2.加强会商研判
建立稳定高效的会商研判机制,紧盯重点地区、重大气象条件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每季度或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前,组织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主管部门进行风险会商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
3.加强约谈通报
依据《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的有关市区、综合监管行业部门或企业开展问责、约谈,强化工作落实效力。
4.开展三年行动
印发我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动攻坚行动阶段任务落实落细。
二、抓牢重点行业,凝聚监管力量
5.道路运输领域
协调交通、交警部门开展货运车辆整治、重点路段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危桥改造等防范工作;加大“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动道路运输车辆智慧监控和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全力保障春运、“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
6.建设施工领域
协调房屋、市政、道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施工领域,深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隧道开挖、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有限空间、动火、高处等危险作业,以及第三方劳务人员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
7.城镇燃气领域
协调住建部门深化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实施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燃气安全许可准入及事中事后监管和燃气自闭阀、自动切断阀等产品应用。
8.特种设备领域
协调市场监管局深入实施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涉及公共安全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抽查和证后监督抽查,持续整顿检验、维保等第三方服务市场。
9.文化旅游领域
协调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强化浮桥吊桥、高空秋千、步步惊心、高速刺激、漂流潜水、户外探险、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
10.教育培训领域
协调教育、科技、体育等部门抓好校园、培训机构的实验室、窨井、礼堂、体育馆等重要点位,防范燃气、消防、踩踏等重点风险,强化应急演练。
11.铁路民航领域
协调西安铁路局强化铁路用地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加快道口平改立工作;指导西安、宝鸡、咸阳等市加强省级财政保障的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强化监护人员管理、培训,完善道口设施。协调国家民航局西北监管局深入开展通用航空安全整治。
12.其他行业领域
协调推动有关部门抓好既有建筑、水上交通、体育、农业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不断巩固安全成果,为促发展提供全面安全保障。
三、强化典型引领,推进示范创建
13.持续开展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支持西安市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试点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风险辩识、防范、化解水平。及时总结西安市做法,鼓励支持汉中、榆林等有条件的市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14.持续开展
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鼓励住建、交通、民爆、旅游等行业部门出台激励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能力。
15.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
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继续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农机安全工作水平。
四、开展调研培训,提升综合监管质效
16.加强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
调研冒险刺激类游戏、体育竞赛、氢能源等新兴业态监管现状,协调相关部门厘清职责边界,推动地方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已明确新兴业态监管,持续巩固责任体系建设。
17.深入调研督导重点行业
开展交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调查研究,开展电力行业领域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督导和地铁、通信施工安全专项督导。
18.强化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组织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培训,解读《陕西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范文件,交流探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