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9号)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1-02 16:36:18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797
核心提示:为促进内港两地经济发展,方便两地经贸往来,进一步简化海关监管手续,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以下简称《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9号
发布日期 2024-01-02 生效日期 2024-0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为促进内港两地经济发展,方便两地经贸往来,进一步简化海关监管手续,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以下简称《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在向内地海关办理内地、香港陆路货运车辆(含货运空车)和所载货物各项通关监管手续时,无需提交纸质《载货清单》。《载货清单》的其他相关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42号执行。

本公告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29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 出境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 出境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的公告.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出境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3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1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52)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1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