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安徽省食品安全培训指南发布 掌握法规标准 防控风险

安徽省食品安全培训指南发布 掌握法规标准 防控风险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28 11:04: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554
核心提示: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

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义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培训考核,使其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业务知识,为他们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创造条件。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参加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接受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考核等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指南》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主要培训内容。

(1)食品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识别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4)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处理、不合格食品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5)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0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