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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徐食安办〔20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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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27 10:27:07  来源: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10
核心提示:根据《省食安办等27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食安办〔2023〕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11月23日启动2023年徐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徐食安办〔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12-12 生效日期 2023-12-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县(市)区食安办,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食安办等27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食安办〔2023〕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11月23日启动2023年徐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 崇信 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共治共建共享的理念。

(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展示活动,集中展示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尽责、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利用科技赋能提高监管效能、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三)深入宣传贯彻有关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等系列文件精神。

(四)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引领食品产业创新驱动、提档升级,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弘扬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行业风气,对食品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失信行为,自觉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让“讲道德、守信用、重诚信”成为立身立业之本。

(五)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开展省地方标准《党政机关食堂餐饮节约管理规范》宣贯,倡导光盘行动,引导公众形成科学、理性、文明消费习惯,让“舌尖”节俭成为“心间”自觉,让“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成为全社会共识。

(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食盐专营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徐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公众提高科学消费意识,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市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共同制定《2023年徐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市级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二)县级层面。各县(市)区食安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市级层面活动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具有本地特点的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等的科普宣传、诚信从业、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各级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注意紧扣新时代新闻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宣传周期间食品安全等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厉行节约,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加强宣传周活动的信息报送,重点梳理活动亮点、重要数据等。请各县(市)区食安办、市有关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市食安办。联系人:丁其飞,联系电话:69859292,邮箱:xzssab@126.com。

附件:2023年徐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市级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徐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徐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

市级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11月23日,举办以“尚检 崇信 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2023年徐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市政府领导,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同志,食品企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参加。(市食安办、经开区食安办联合主办)

二、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展示

展示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成效。(市食安办主办,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协办)

三、“关注食品安全 倡导营养健康”主题宣传活动

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通过专题讲座、现场咨询、实物展示等形式,面向学生开展食品安全、营养知识和反餐饮浪费科普宣传。(市教育局主办)

四、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组织专题讲座、集中观看宣传片、组织有奖问答等形式,向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老年健康膳食知识。总结各地民政部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的典型做法,在全市宣传推广,加强正向引导。(市民政局主办)

五、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服务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服务进企业活动。走进食品企业现场调研,向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材料和书籍,与企业管理、生产人员座谈交流,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食品安全标准有效落实。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围绕食品安全标准知识,面向各地征集评选优秀宣传作品并集中展映,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宣传渠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六、“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规普法活动,宣贯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展示“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成效。在相关媒体上介绍当前进出口食品面临的形势、当前食品的抽采样制度等,积极构建“企业主体、海关监管、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徐州海关主办)

七、“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

举办“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举办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科普宣传手册,组织专家咨询,开展快速质量检测答疑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向消费者讲解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常识。组织守法诚信企业代表宣读《粮油质量安全诚信经营倡议书》,向全市行业发出粮油质量安全诚信经营倡议,为守法诚信粮食经营者颁发等级证书,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市发展改革委主办)

八、“食品安全进万家”科普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进万家”等系列科普活动。围绕食品安全,聚焦重点人群,组织市级学会、科技传播专家和科技志愿者,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基层阵地,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普及食品安全、合理膳食、营养健康生活等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践行科普为民理念。(市科协主办)

九、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组织开展2023年徐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通过从事件报告、响应处置、舆情应对、专家点评等全环节开展实战模拟演练,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和操作规范,努力探索将演练成果转化运用到日常监管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应急处置和协调联动机制运行,切实提升全市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能力。(市食安办主办)

十、部门主题日

(一)市工信局

1.开展《食盐专营办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学习宣贯。

2.召开食盐定点企业集中换证动员会暨培训会。开展食盐定点企业换证工作,确保能够依法依规按时完成食盐证书到期换证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

(二)市公安局

开展打击食品犯罪现场宣传展示活动。

(三)市民政局

1.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联合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市老年公寓)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通过组织专题讲座、集中观看宣传片、组织有奖问答等形式,向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和老年健康膳食知识。

2.充分发动民政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发放宣传页、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制作短视频以及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宣传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

3.各级民政部门媒体阵地积极发声,宣传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知识和工作成效,密集持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四)市司法局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微视频、公益广告、典型案例等,推动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布局、集约运作、集成效果的局面,使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向社会各领域、各层次覆盖延伸。

(五)市生态环境局

开展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宣传活动。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与县级政府签订责任状,明确相关责任、义务。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组织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指南和技术要点进行详细解读。全面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制定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方案,开展以断源为目标的耕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食品产地环境。

(六)市城管局

指导各地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理宣传活动,宣传《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徐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规,重点突出餐饮企业的法定义务和规定要求;宣传国家、省和市出台的餐厨垃圾管理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重点突出餐厨垃圾分类要求,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处理方式和途径;宣传餐厨垃圾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创新做法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自觉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七)市交通运输局

在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利用宣传栏、横幅等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八)市农业农村局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系列活动。通过各类展销、节庆等活动,发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产品追溯和合格证推行、绿色优质农产品建设、农药兽药安全使用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常识和农产品质量追溯知识。举办“农安法大家谈”现场活动。

2.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快检室公众开放日活动,为市民免费开展药物残留速测服务。组织专家为市民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科学知识咨询服务,针对市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农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问题释疑解惑。市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乡镇街监管站快检室等开展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为社会公众提供实地参观、知识问答、科普讲座、便民检测等服务,展示检验检测的质量技术基础作用,让公众直观感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测、监管等工作。

(九)市商务局

在官方网站设置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十八大以来商务部、省和市委市政府及市食安委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政策文件;围绕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就行业管理、协会工作等宣传各地经验做法。

(十)市文化和旅游局

开展“与文明相遇”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与文明相遇”公益宣传短视频和宣传海报,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进行宣贯;在旅行社门店进行短视频和海报宣传,对团队游客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在星级饭店、A级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和文博场馆的公共区域布置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在餐饮区域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短视频;通过文旅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与文明相遇”公益短视频和海报内容。

(十一)市卫生健康委

1.开展食品安全线上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载体宣传普及食源性疾病防控、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标签标示知识,开展微信小程序线上有奖问答活动,激发社会大众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热情。

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组织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专家,在社区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科普讲座,通过现场咨询、互动问答、实物展示等形式,以及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品等活动,向社区群众讲解食品安全标准和预防食物中毒等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十二)徐州海关

1.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云科普”。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知识、消费常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等,引导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

2.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宣传活动。在口岸人员流动区域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或组织开展口岸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讲座,增强食品从业人员、出入境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减少在口岸和国际航行过程中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十三)市市场监管局

1.开展“普法下基层”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机关、单位、企业、乡村、社区、学校,将普法工作嵌入食品安全执法的全过程;深入一线开展政策宣讲,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法治氛围。

2.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乳制品、肉制品产业发展,关注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及传统饮食文化传承,积极探索社会共治新模式,寓监管于服务、引导之中;展示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和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成果,树立消费者信心。

3.开展“推进社会共治 助力特殊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邀请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介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行业协会带领企业代表宣读承诺书;人大代表、媒体代表、消保委就特殊食品行业的治理和发展建言献策,与监管部门共同开展“推进社会共治 助力特殊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活动。

4.开展“你点我检爱心助老”暨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聚焦米面粮油、肉禽蛋奶、瓜果蔬菜等重点食品,开展线上抽检品种征集,线下“你点我检”便民服务活动,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发布消费提示,进行风险解析,组织依法查处,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各地积极开展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减少食品浪费,更好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5.结合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两超一非”等问题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发布一批查办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十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局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主题宣传活动。各保险公司和相关保险经纪公司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知识,深化重点领域保险试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民生保障、社会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十五)市发展改革委

1.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做好《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等的宣传普及,宣传近年粮食标准质量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开展粮油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宣传节粮爱粮经验做法,教育引导人们树立节约粮食是美德,更是责任的意识。

2.开展“江苏好粮油”品牌推广活动。打造“苏米”品牌,采取进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军营、超市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让更多消费者认识到粮食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3.举办“粮油质量监测所及粮油批发市场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宣传讲解粮油质量安全辨别小常识,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加强科普宣传,提升消费者粮食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参观实验室、样本比对展示、简单质量指标试验、粮油批发市场实地走访等互动交流方式,向消费者普及粮油质量安全鉴定评价的实用知识,提升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

(十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围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食用林产品主产地区种植户发放相关宣传品,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增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上,开展我市主要食用林产品科学种植技术推广推介。

2.举办“走进科学 探秘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主题科普活动,通过食用林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实验室、食品实验室参观、科普小课堂等活动,展现食品安全高精尖检测技术、风险评估水平。

(十七)市科学技术协会

结合“全国科普日”活动,围绕食品安全,组织各县(市)区科协和学会,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合理膳食、营养健康生活等科学知识。

(十八)市供销合作总社

持续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从田间地头、生产、流通到餐桌的全链条可追溯管理体系。督促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学校等重点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六关”,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系统内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加大监督检查和农残检测力度,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和商品安全保证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通过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流向市场。

 地区: 徐州市 
 标签: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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