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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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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1-03 16:48:06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61
核心提示: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174号提案《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10-25 生效日期 2023-10-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虞安林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174号提案《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观点和意见

您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法;二是加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思想道德认识,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三是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四是标准建设要“优”,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五是执法力度要“强”,加大抽检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六是惩处机制要“硬”,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七是共治氛围要“浓”,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持续开展科普活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八是责任追究要“明”,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责制度。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您在提案中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您提出的意见,现提出工作举措如下:一是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立法,完善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二是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纳入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养;三是合理制定食品安全政府工作考核细则,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占党政领导实绩考核权重普遍保持3%以上;四是持续推进“双安双创”、星级食安办评价等工作,提升省域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五是深化专项打击,强化执法联动,加大食用农产品、食品风险监测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闭环处置;六是优化“行刑衔接”平台,加快推进《全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案件数字卷宗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七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组织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浙里点检”等活动,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等宣传教育及科普基地建设,推动食品抽检信息全网透明公开;八是压实食品安全属地和主体“两个责任”,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出了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取得新成效。全国率先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级食安委主任,市县乡全部建立政府“一把手”领导机制,364个乡镇食安委由书记、镇长担任“双主任”。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对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调研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均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巡视(巡察)督办内容,食品安全工作成为各级党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必备项目。将“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层级对应的包保体系。目前,全省136.8万包保主体和13.6万包保干部建立包保关系,2023年一季度,领导干部深入企业开展实地督查指导完成率达99.4%。

二是食品安全规范化发展呈现新面貌。修订《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立法。以“省两办”名义印发网络餐饮综合治理20条意见,系统性、一揽子解决网络餐饮治理难题。率先发布实施《基层食品安全协调管理等级与评价》省级地方标准,构建“上下统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调体系。率先发布实施《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实现农村家宴中心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建成农村家宴放心厨房3594家,实现千人以上行政村全覆盖。修订《品质饭店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将食品安全列入一票否决项。全省中小学(含二级以上幼儿园)食堂全部达到B级以上、品牌超市校园入驻率达100%。

三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有了新提升。每年开展食品评价性抽检10000批次,涵盖34大类156个细类食品品种,覆盖省内所有县(市、区),2020年、2021年、2022年合格率分别为99.1%、99.2%、99.27%,其中“米袋子”“菜篮子”“奶罐子”等重点食品连续三年合格率均达到99.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合格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展抽检分离改革,组建专兼结合的执法抽样队伍103支,食品监督抽检达4.5批次/千人,问题发现率同比提升0.4%。相关工作得到市场监管总局领导批示肯定,2020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暨质量提升现场会在我省举行。

四是食品安全违法打击成效展现新进展。紧盯禽、畜、蛋、水产、蔬果等重点领域,连续多年组织开展“昆仑”专项行动,共侦办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3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30余名,并将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责任人列入严重失信者名单,打击成效走在全国前列。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教育、海关等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残药 促提升三年行动”“蛙类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侦办的多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有力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规范“行刑衔接”制度,近年来,通过“行刑衔接”共办理涉嫌犯罪案件640余起。

五是食品安全示范引领迈上新台阶。在2020年我省实现食品安全县“全覆盖”基础上,以更高标准开展省级、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截至目前,杭州市、宁波市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60个县市区创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乡镇(街道)食安办星级评定,不断完善基层食安办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工作保障。截至2022年底,全省1371个乡镇(街道)食安办,全部达到三星级以上建设标准。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一品一策”行动、绿色健康养殖、美丽牧场建设,新建标准示范基地65个,新增美丽牧场110家,建成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436家(其中国家级294家)。

六是食品安全数字化治理发挥新优势。充分依托数字化手段,变革食品安全监管形态,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2020年率先开发上线“浙冷链”系统,疫情期间实现“人、物、环境”的全链条闭环管控和整体智治,相关做法得到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时任市场监管总局领导张工、孙梅君批示肯定,“冷链食品溯源码”在全国推广。“浙食链”成为“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首批推广项目,率先统一编码规则、编码平台,实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一码集成、一码贯通。依托“浙农码”,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依托“浙江外卖在线”,全域推进“外卖封签”“阳光厨房”。开发应用“亚运食安在线”,构建亚运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实现食材专仓存储、闭环供应。

七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迸发新活力。每年精心策划食品安全“八五”普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全国科普日”“食品安全市长访谈”等活动,成立“浙里食安”普法宣讲团、8090新时代理论食品安全公益宣讲团等653支科普宣传队伍。联动“沁姐说食安”“老爸评测”等抖音网红平台,率先探索“你点我检”全程网络直播,参与人次超百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食品安全举报按时核查率达到90%以上。创新餐饮“红黑榜”公示制度,在“美团”“饿了么”首页设立阳光专区,覆盖全省85%以上网络餐饮订单,消费者可“云监工”网络餐饮后厨实况。

今年,“浙里食安”被列为省委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也将迎来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盛事,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推动实现“全域食安、全程食安、全类食安、全民食安”工作目标。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以“两个责任”为牵引,深化党政责任落实,推动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照单履责。持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迭代基层食安办分级评价体系。深化包保工作机制,引导各级食药安办和包保干部应用食品安全履责平台,包保关系建立率、承诺书签订率、督导完成率动态保持在100%,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00%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深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自查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执法打击力度。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实施“铁拳”“亮剑”行动,强化执法联动,狠抓大要案攻坚,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完善食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深化“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使用违法违规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昆仑”“剑锋”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领域多发性“潜规则”、食品非法添加,餐饮环节制售劣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充实侦查打击力量,配强检验装备,深化岗位大练兵,不断提升食品犯罪打击能力。

三是提升企业标准水平。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贯和培训力度。深化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企业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国际新兴危害因素的评估分析与管理决策。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培育一批“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企业,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四是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提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升、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改造提升等,动态保持校外供餐单位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全覆盖。规范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运行,试点推进农村家宴一站式服务。完善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评价机制,推进建设符合新标准的食品安全规范化农批市场。加大“阳光餐饮街区”建设力度,对网络餐饮商家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动态保持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90%以上、“外卖封签”常态化使用。

五是优化社会共治体系。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省市县乡四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强化信息公开,深化“百姓点检”惠民改革。加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建设。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基地建设。创新宣传形式,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地区: 浙江 
 标签: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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