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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23〕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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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0-17 16:58:44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519
核心提示:秋冬季节是动物疫病的易发期,又逢国庆假期及进博会期间本市人流、物流、车流将明显增加,动物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各区和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力度上不减弱、工作上不松懈,确保完成我市确定的全年防控目标,切实保障我市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供给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农委〔2023〕268号
发布日期 2023-10-11 生效日期 2023-10-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秋冬季节是动物疫病的易发期,又逢国庆假期及进博会期间本市人流、物流、车流将明显增加,动物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各区和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力度上不减弱、工作上不松懈,确保完成我市确定的全年防控目标,切实保障我市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供给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免疫工作

各区和相关单位要持续按照《上海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及时开展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免疫工作要在10月中旬前基本完成。对毒株及工艺等改变的强制免疫疫苗,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检测方法,及时做好效价评估,科学更新免疫方案,切实做好免疫指导工作。各区和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免疫效果的监测力度,对新补栏畜禽、漏免畜禽和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补免,构筑全面有效的免疫屏障;要指导申请“先打后补”的养殖场严格按照我市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方案要求,做好疫苗采购、科学免疫和信息录入等工作,要切实加强“先打后补”线上免疫信息的复核。各区要进一步推进狂犬病免疫点和狂犬病防疫示范村建设工作,强化科普宣传,巩固和提升狂犬病免疫率。

二、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和人兽共患病防控

各区和相关单位要毫不松懈地落实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压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继续组织开展包村包场排查和采样监测,督导养殖、屠宰等企业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把疫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要按照“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狂犬病等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免疫和监测措施,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信息报告、采样送检、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切实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各区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部门间衔接配合,加快无纸化出证推广运用,2024年1月1日起不再出具纸质动物B证;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要求,在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其他畜禽和病死畜禽运输车辆的备案工作。要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制度、屠宰检疫制度、生猪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等监管措施,强化畜禽调运监管,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违规调运的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做好消毒灭原、检测检验、台账记录等工作。要加强指定市境道口对入沪动物、动物产品的查证验物力度,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备案查验和消毒消杀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宠物诊疗机构和狂犬病免疫点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秩序,提升行业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四、有序推进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

要按照本市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标对表年度任务,以种畜禽场为优先对象,指导相关企业继续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确保完成既定目标。同时,要鼓励已通过市(省)级净化评估的养殖场,创建国家级净化场。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无疫小区建设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稳步推进非洲猪瘟等无疫小区建设评估工作。要按照本市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全市区域净化任务。

五、认真做好应急准备

各区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农业农村部防灾减灾、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指导意见以及应急方案要求,以始终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充实应急物资,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稳定畜牧业生产。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现突发疫情,能及时反应,有效应对。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邵莅宇,联系方式:23113087,邮箱:xumu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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