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及宁东应急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
现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2023年9月11日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
为有效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保险机构主动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助力自治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 助力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16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功能作用,帮助企业筑牢安全生产主责意识,推动投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助力我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制定帮扶计划。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要结合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的不同特点和地区实际,于9月30日前制定并印发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各级承保机构为投保企业开展一次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帮扶活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协商,指导督促属地保险公司落实工作计划,明确帮扶内容,细化帮扶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扎实做好事故预防服务。各地应急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协同督促保险机构,于11月10日前为投保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演练等事故预防服务工作。各保险机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明确的服务项目,在与投保企业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约定和帮扶计划,做细做实事故预防服务,切实发挥好安责险的事故预防服务功能。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要突出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行动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及“1+37+8”系统文件精神的宣贯,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讲解培训,突出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等;在事故隐患排查中,要突出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排查;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中,要引导企业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如何启动应急处突响应机制等,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灾意识。
(三)助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保险机构在对投保企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中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应如实记录、建立台账、提出整改意见,通报投保企业并协助做好整改,及时消除风险,并将整改结果书面通报应急管理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投保企业,第一时间报告应急管理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督促问题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实施闭环管理。
(四)强化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各地应急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于11月13日至11月30日对属地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和保险机构承保安责险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检查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投保安责险,对检查中发现应保未保的,依法予以处罚;金融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在经营安责险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谋划、高效统筹、加强指导,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工作,助力企业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保险机构要强化沟通、细化措施、靠前服务,积极调动专业技术力量,为投保企业找准问题隐患、提出解决办法措施,做好事故预防服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安责险功能作用助力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努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对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认识和认同,增强企业投保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各地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保险机构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对安责险功能发挥中的典型做法、典型案例等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引导更多企业主动参与安责险投保工作。
(三)加强工作总结。2023年12月8日前,五市及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将本地安责险投保情况及发挥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帮扶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将本公司安责险承保和专项排查整治帮扶活动情况工作总结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同时抄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将辖区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工作报告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联系人:蔡子溟 0951-862200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张 瑶 0951-609818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