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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网络餐饮平台合规经营!上海市发布新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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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07 16:29:0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615
核心提示:为引导本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合规管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保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上海市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意见征集日期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

为引导本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合规管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保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上海市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意见征集日期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

《指引》明确了平台协议与交易规。

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配送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一)与平台内经营活动有关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如经营者入驻及退出、信息公示、商品信息发布、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广告营销、餐饮配送、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协议和规则;

(二)与消费者有关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如用户注册及退出、个人信息保护、支付服务、交易履约、争议处理、信用评价等方面的协议和规则;

(三)配送人员进入退出、订单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协议和规则;

(四)平台制定的其他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消费者和配送人员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指引》规定了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应提供意见反馈渠道,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消费者、平台内餐饮服务经营者、配送人员等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对可能影响消费者、平台内餐饮服务经营者、配送人员重大权益的内容应事先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及时修改不公平、不合理内容。

另外,《指引》强调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平台内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准入管理、餐饮准入管理、规则管理、信息发布管理、信用管理、广告营销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数据安全管理、交易安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处理、餐饮配送服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违法行为处置及报告等管理制度,并依法公开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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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中国
 标签: 网络餐饮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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