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13 17:04:5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735
核心提示: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条例》指出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贮存和运输、市场销售,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草案指出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为:

1.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恪守职业道德,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草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三小一摊等都指明详细规定。(详见草案)

相关链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标签: 食品安全条例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78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0.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