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2023年全国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
该行动由渔业渔政管理局统一组织,渔政保障中心协调保障,各省负责具体实施。行动主要针对水产养殖用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和经营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关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养殖证制度执行情况、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进出口制度、产地检疫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制度执行情况。行动时间为全年,其他重点内容执法检查行动时间为6—11月。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执法行动,制定工作方案、保障行动配置、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同时,要加强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本地区执法检查,突出重点,执法下沉,深入养殖场、育苗场和水产养殖投入品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此外,还要开展案例收集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