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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沪安委办[20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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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23 10:08:29  来源: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603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工作实际,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安委办[2023]19号
发布日期 2023-05-23 生效日期 2023-05-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工作实际,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2023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结合上海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与全国同步开展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四、动员部署活动

定于6月初,在金山城市沙滩举办2023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参会。

五、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区安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要通过各类宣讲、警示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的有关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同时组织举办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电力安全知识竞赛等市级竞赛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各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楼宇电梯广告屏,飞机、高铁、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各类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通过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倡导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各类社会救援力量等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地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以及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手册等安全生产相关宣传资料;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结合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以案释法相关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结合“安康杯”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并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充分发挥地域特色,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6月16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积极收听收看“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同时,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区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区属媒体、以及系统内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于6月30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市应急局宣传培训处。联系人:杨靖,23305878、23305877(带传真);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1701室,邮编:200020。

   附件: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pdf

 地区: 上海 
 标签: 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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