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科研院所、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标委联〔2023〕19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海南省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需要,向我局提出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我局将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同地方标准项目建议单位做好标准制定的相关工作。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报表、工作流程等材料可在我局网站“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栏目下载。
二、各有关科研院所应对照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要求,推动科技创新与标准化互动发展,及时将本单位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制修订活动,提升标准话语权。
三、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应会同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社会团体、企业制定并自我声明公开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不断完善本地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
附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