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 (新粮规〔2023〕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 (新粮规〔2023〕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24 16:47:3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715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已经2023年3月24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8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新粮规〔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03-30 生效日期 2023-05-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5-05-30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已经2023年3月24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8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3) 法规动态 (219)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2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