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该修订旨在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有关规定细化落实,包括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等。
二、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对名词解释进行了调整完善,包括食用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
三、调整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和入场查验具体要求,明确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具体表现形式,并增加了声称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的入场查验要求。
四、完善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增加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及佐证信息留存要求等。
五、完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相关凭证具体要求,增加对即食食用农产品标识及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等。
六、完善相关法律责任,逐一明确各类违法行为对应的具体法律责任,并将处罚起始金额由一万元下调至二千元或五千元。
七、精简压缩《办法》内容,修订送审稿条款由原办法的六十条压缩为四十七条,删除已有明确规定、完全适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