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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农委〔202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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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28 16:19:31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89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农委〔2023〕86号
发布日期 2023-04-28 生效日期 2023-04-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2023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确保农兽药残留问题攻坚治理见到实效,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要求落实落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现将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

(一)攻坚治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落实《上海市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压实属地责任,紧盯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重点抓好生产主体全覆盖建档、蔬菜禁用农药用途核查、月月抽检和检打联动,严格执法,落实问题台账、内部通报、督促提醒、评议考核、责任约谈等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可核查、成效可量化。

(二)深入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持续开展监督抽查,常态化公布问题产品信息。强化明查暗访、检打联动、行刑衔接,畅通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联合督办,提高发现查处农资和农产品违法问题的效能。对整治成效明显的品种,总结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构建防止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对豇豆、鳊鱼等少数合格率仍不够高的品种,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精准治理水平。建立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三)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会同市场监管、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净网”行动,严打网络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行为。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提升农民群众识假辨假不买假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全面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

(四)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为目标,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引导建设一批集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全链条监管、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目录化管理制度。

(五)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名特优新农产品为主要依托,做精做优1个以上区域特色品种,集成推广1-2项绿色生产技术,初步构建1-2项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

(六)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鼓励引导开展品牌建设。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和宣传推介等活动,支持市场主体设立绿色优质农产品市场专区、专柜,培养一批推广专员。

(七)实施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督促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批批开具,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时按规定开具。推进规模化生产主体100%应用“神农口袋”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申农码、绿色食品标志和承诺达标合格证“三码合一”。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推进在集团购买、校园食堂、大型商超和批发市场采购中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对开证主体的监督管理,开展带证农产品监督抽查,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真实开具、有效使用。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试点工作。强化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镇级服务站点建设,探索以合格证打印、档案核验为核心的服务模式。

三、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

(八)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开展产地环境治理、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绿色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分级、品质评价等领域标准研制工作。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持续推进蔬菜绿色防控集成示范、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美丽生态牧场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加大农业标准宣贯力度,开展历年标准预研制项目优秀成果汇编,强化标准落地应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种植养殖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

(九)加强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强化蔬菜、果品基地无平行生产管理要求,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绿色食品认证率达31.5%的目标。加大续展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审查规范,确保年度产品续展率不低于65%。强化证后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年检、产品抽检、标志市场监察等制度,指导企业主动用标、规范用标,对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零容忍”。

(十)开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落实《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范》,强化基地产地环境监测评估,统筹开展监测工作。强化基地长效管理,加大指导培训力度,结合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监管,对每年度已验收的绿色生产基地抽查比例不低于30%(按创建主体比例计算),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出。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达40%的目标。

四、持续强化风险管控

(十一)深化风险监测与评估。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关要求及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组织实施,坚持上下联动、各有侧重,实现监测品种和参数全面覆盖,数据结果共享利用。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达到1.7批次/千人。加强对未知风险的危害识别,组织开展对蔬菜种植、水产养殖等环节药残隐患、多因子联合暴露及稻米中真菌毒素等开展风险评估研究,强化风险评估成果转化应用,与标准制修订、监督管理等工作有效衔接。

(十二)强化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求,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重要时间节点应急值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舆情监测,健全重点舆情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

五、着力完善制度机制

(十三)落实乡镇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执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指南,明确其职能,指导地方保障乡镇监管工作条件,将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地产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市属单位所属企业纳入属地化管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规范基层监管工作,对监管员、协管员和生产主体分类开展培训。应用“沪农安”监管系统完善属地生产主体名录库和信用档案,实施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上墙公示,加强农户监管服务,逐步实现全覆盖巡查检查,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中提高农户抽检比例。以豇豆、韭菜等重点品种农药残留治理为切入点,对农户开展精准化指导服务和警示提醒。通过海报标语、短视频、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向农户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法律规定,将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名单、农产品中易超标的常规药物名单全面发放到村到户,一律张贴上墙。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创新“信用+合格证”“信用+产品认证”“信用+保险信贷”等服务场景应用。

(十四)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继续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产品区长负责制考核和“双打”考核,围绕豇豆农药残留治理、农产品“三品一标”、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农资打假等重点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提高考核针对性。坚持日常评价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与量化打分相结合,客观评价各区工作成效,提升考核实效性。各区要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逐级纳入考核,压实责任至乡镇。

(十五)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坚持面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科研队伍,面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消费者,分对象、分层次开展法律宣贯培训。按计划遴选培养一批普法宣讲员,集中宣传监管执法实践和普法成效。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市农业农村委主题日等活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宣传。

六、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十六)提升基层检测能力。健全和稳定农业农村系统区级检测机构体系队伍,提升设施设备能力和检测人员水平。深入实施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指导和服务,构建分层次、分类别、常态化检验检测业务技术培训机制,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与管理能力。

(十七)推进农药残留速测提质扩面。针对风险隐患较高的农产品,同步推进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快速检测。开展胶体金试纸卡等速测产品质量评价,编制易超标产品及参数清单,加强技术指导,规范速测结果出具。坚持“用什么药、检什么药”工作导向和“检什么药、标什么药”工作要求,扩大常规农药残留速测在基层监管工作中的覆盖面。

(十八)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持续优化“沪农安”监管系统各项功能,强化其对监测抽检、日常巡查检查、生产主体名录、风险分级管理等基础工作的支撑。推动市、区监管工作系统平台整合互联,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和分析应用,推动传统线下人工监管向线上智慧监管转变,积极推进与国家追溯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品牌农产品追溯规范化发展,落实追溯“四挂钩”意见。

(十九)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进一步强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加强创建经验、典型模式宣传。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在区域公共品牌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允许当地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在产品推介中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指导已创建各区进一步完善机制,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指标,落实常态化管理,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市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重点指导纳入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名单的松江区、青浦区对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做好验收准备。对未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计划的区加强指导,对照标准狠抓监管能力建设。

(二十)强化作风建设。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牢记“三个务必”,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以更有力的举措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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