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黑龙江首发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 为优质农产品赋予“气候身份证”

黑龙江首发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 为优质农产品赋予“气候身份证”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28 10:59:3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752
核心提示:2023年4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年4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32条,是全国首部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属于公益性农业气象技术服务范畴。并规定了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工作的适用范围,即从事技术研发、品牌建设、申报评价、证书和标识使用管理等活动都可。另外,《条例》还表明,评价机构应当建立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溯源系统(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农产品来源、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结论、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标识真伪、主要气象数据等信息查询服务。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地区: 中国
 标签: 品质 评价 农产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