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农业农村部部署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农业农村部部署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25 09:00:01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63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严惩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严惩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任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栖息地监管。依法落实对辖区内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查处非法猎捕、擅自引入外来物种等破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行为,清查自然保护地内各类繁育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活动。

二是严打非法经营利用行为。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物种的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或超期限、超范围经营利用,未按规定使用水生野生动物专用标识,以及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水生野生动物相关许可证件、专用标识等非法行为。

三是规范繁育展演活动。全面清查水族馆、海洋馆等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展演场所,重点核查鲸豚、鲸鲨、海龟、斑海豹等重点物种在养情况,严肃查处种类、数量超过许可证记录等行为。

要求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加强组织实施,深化协作配合,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广泛宣传引导,强化信息报送保证行动有效、顺利地开展。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地区: 中国
 标签: 经营 违法犯罪 农业 动物保护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