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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部署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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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25 09:00:01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62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严惩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严惩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任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栖息地监管。依法落实对辖区内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查处非法猎捕、擅自引入外来物种等破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行为,清查自然保护地内各类繁育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活动。

二是严打非法经营利用行为。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物种的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或超期限、超范围经营利用,未按规定使用水生野生动物专用标识,以及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水生野生动物相关许可证件、专用标识等非法行为。

三是规范繁育展演活动。全面清查水族馆、海洋馆等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展演场所,重点核查鲸豚、鲸鲨、海龟、斑海豹等重点物种在养情况,严肃查处种类、数量超过许可证记录等行为。

要求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加强组织实施,深化协作配合,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广泛宣传引导,强化信息报送保证行动有效、顺利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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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中国
 标签: 经营 违法犯罪 农业 动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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