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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优化《2023年重庆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农办发〔202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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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23 02:52:39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568
核心提示:《2023年重庆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方案》(渝农发〔2023〕15号,以下简称《重庆市例行监测方案》)已正式印发,按照《2023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农质发〔2023〕3号)要求,对《重庆市例行监测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如下,请遵照实施。
发布单位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农办发〔2023〕58号
发布日期 2023-04-23 生效日期 2023-04-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蔬菜、食用菌、水果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2.茶叶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3.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4.水产品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5.国家监测平台监测结果汇总表填写说明
6.省级监测结果汇总表(种植业产品)
7.省级监测结果汇总表(畜禽产品)
8.省级监测结果汇总表(水产品)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果业发展中心,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2023年重庆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方案》(渝农发〔2023〕15号,以下简称《重庆市例行监测方案》)已正式印发,按照《2023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农质发〔2023〕3号)要求,对《重庆市例行监测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如下,请遵照实施。

一、监测品种及数量

种植业产品监测品种增加茶叶。市级例行监测任务中的茶叶监测,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承担,监测数量为6个。县级例行监测可结合当地实际作相应调整。

二、监测参数

种植业产品(蔬菜、食用菌和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详见附件1—4。

三、判定原则

(一)种植业产品

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进行判定。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重金属残留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进行判定,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畜禽产品和水产品

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中的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检出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停止使用和批准使用的药物残留按GB 31650-2019、GB 31650.1-2022和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进行判定。

四、数据共享

为进一步强化数据共享,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2023年省级例行监测数据须上传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平台,作为考核佐证资料。重庆市例行监测各任务承担单位2023年例行监测任务原则上数据上报不得少于4次,且必须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汇总上报监测数据信息。填报有关要求,详见附件5—8。

五、其他要求

《重庆市例行监测方案》中其他未作调整内容,均按照原方案实施。

附件:1.蔬菜、食用菌、水果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2.茶叶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3.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4.水产品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5.国家监测平台监测结果汇总表填写说明

6.省级监测结果汇总表(种植业产品)

7.省级监测结果汇总表(畜禽产品)

8.省级监测结果汇总表(水产品)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蔬菜、食用菌、水果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监测项目

检测方法

禁用农药(5种):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六六、三氯杀螨醇

限用农药(17种):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

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硫环磷、氯唑磷、内吸磷、丁硫克百威、灭线磷

NY/T 761-2008或

GB 23200.8-2016或

GB/T 20769-2008或

GB 23200.113-2018或

GB 23200.121-2021

常规农药(54种):敌敌畏、杀螟硫磷、丙溴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倍硫磷(倍硫磷砜和倍硫磷亚砜)、辛硫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氰菊酯、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吡脲、除虫脲、灭幼脲、吡虫啉、啶虫脒、哒螨灵、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虫螨腈、噻虫嗪、氟啶脲、异菌脲、五氯硝基苯、三唑酮、百菌清、腐霉利、乙烯菌核利、多菌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烯酰吗啉、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乐灵、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虫苯甲酰胺、氯菊酯(异构体之和)、醚菊酯、虫酰肼、吡唑醚菌酯、戊唑醇、丙环唑、二嗪磷、伏杀硫磷、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甲萘威

GB 23200.8-2016或

GB/T 20769-2008或

GB 23200.113-2018或

GB 23200.121-2021或

GB 23200.20-2016或

GB 23200.19或

GB 23200.34-2016或

GB/T 5009.147或

GB 23200.45-2016或

NY/T1725-2009或

NY/T 1379-2007

重金属(2种):铅、镉

铅:GB 5009.268-2016或GB 5009.12-2017;

镉:GB 5009.268-2016或GB 5009.15-2014

注:各质检机构承担监测能力范围内的所有参数监测。

附件2

茶叶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监测参数

检测方法

禁用农药(4种):六六六、滴滴涕(DDT)、三氯杀螨醇、甲胺磷

GB/T 5009.176或

GB/T 5009.19或

GB 23200.113或

GB 23200.116或

GB 23200.121

限用农药(3种):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灭多威

GB/T 23204或

GB 23200.113或

GB 23200.13或

GB 23200.121

常规农药(15种):毒死蜱、三唑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氯菊酯、杀螟硫磷、吡虫啉、多菌灵、茚虫威、噻嗪酮、哒螨灵、啶虫脒、苯醚甲环唑、

GB/T 23204或

GB 23200.113或

GB 23200.13或

GB 23200.121

 附件3

畜禽产品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品 种 

监测项目

检测方法

猪肉

常规药物 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

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农质发〔2014〕5号文件附录)或

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59-2016)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58.17-2021)

常规药物 四环素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法(GB/T 21317)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58.17-2021)

禽肉

常规药物 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 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

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366-2006)或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21312-2007)

常规药物 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和甲砜霉素)

禁用药物 酰胺醇类(氯霉素)

禽肉和禽蛋中酰胺醇类药物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农质发[2019]1 号)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酰胺醇类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58.20-2022)

禁用药物 金刚烷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60.5-2019)

禽蛋

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 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 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

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366-2006 )或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21312-2007 )

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 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砜霉素)

禁用药物 酰胺醇类(氯霉素)

 

禽肉和禽蛋中酰胺醇类药物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农质发[2019]1 号)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酰胺醇类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58.20-2022)

猪肝、牛肉、羊肉

禁用药物β-兴奋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

牛肉

常规药物 糖皮质激素(地赛米松、倍它米松)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

生鲜乳

非法添加物 硫氰酸根

生乳中硫氰酸根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NY/T 3513-2019)

非法添加物 碱类物质

生鲜乳中碱类物质测定方法(MRT/B 7-2016)

非法添加物 三聚氰胺

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 液相色谱法 (GB/T 22400-2008)

非法添加物 革皮水解物

生乳中L-羟脯氨酸的测定(NY/T 3130-2017)

 附件4

水产品例行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监测项目

检测方法

禁用药物 氯霉素

GB/T 20756—2006《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或

SN/T 1865-2016《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或

GB 31656.16-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常规药物 酰胺醇类(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

禁用药物 孔雀石绿(包括孔雀石绿和隐色孔雀石绿)

GB/T 20361-2006《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检测,阳性样品按GB/T 19857-2005《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液质法确证;

或GB/T 19857—2005《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液质法

禁用药物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谢物AHD)

农业部公告第783号-1-2006《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或

GB 31656.13-2021《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常规药物 磺胺类(包括磺胺噻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多辛、磺胺异噁唑、磺胺喹噁啉、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氯哒嗪和磺胺甲噻二唑等12种)

农业部公告第1077号-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常规药物 氟喹诺酮类(包括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农业部公告第1077号-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 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

常规药物 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

SC/T 3015-2002《水产品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或

GB-31658.6-2021《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或

GB-31656.1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和多西环素残留量的测定》

常规药物 四环素类(多西环素)

地西泮

SN/T 3235-2012《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多类禁用药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或

SN/T 2113-2008《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镇静剂类药物残留量的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重金属 铅、镉

GB5009.12-2017《食品中的铅的测定》

GB5009.15-2014《食品中的镉的测定》

附件下载:

1.   附件5: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平台监测结果汇总表填写说明.pdf

2   附件6:(重庆)省级监测结果汇总表(种植业产品).xlsx

3.   附件7:(重庆)省级监测结果汇总表(畜禽产品).xlsx

4.   附件8:(重庆)省级监测结果汇总表(水产品).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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