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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攻坚行动的通知 (晋农办质监发〔202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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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19 10:09:18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552
核心提示:按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为加速推动我省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步伐,确保2023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高质量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取得实效,省厅决定开展“双认证”攻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晋农办质监发〔2023〕53号
发布日期 2023-04-13 生效日期 2023-04-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检测相关
备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中心:

按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为加速推动我省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步伐,确保2023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高质量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取得实效,省厅决定开展“双认证”攻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双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盯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双认证”比例达到85%这个重要指标,全省所有未通过“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要迅速行动,强化工作举措,把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双认证”工作难点,力争2023年在“双认证”工作上取得突破,切实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二、重点任务

1.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排头兵,必须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含创建县),9月30日之前未通过“双认证”的全部摘牌,正在创建的县取消创建资格。第五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年底之前必须完成“双认证”工作。

2.制定“双认证”攻坚方案。未通过“双认证”的县,要抓紧制定攻坚方案。攻坚方案中,应摆出问题短板、逐项提出攻坚举措,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攻坚方案必须以县政府名义出台。

3.健全包联帮扶机制。在去年建立“双认证”工作推动机制的基础上,对包联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省厅建立省包市工作机制(附件1)。11个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县包联人员。根据“双认证”完成情况,调整检测机构帮扶机制,未通过“双认证”的市县要加强与帮扶机构的沟通联系(附件2)。

4.完善考核通报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继续提高食品安全考核评议中“双认证”考核分值,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导通报,各市工作推进情况以省委农办名义通报各级政府。

5.树立一批示范典型。遴选10个“双认证”工作重视程度高、推动有力、亮点突出的县,打造典型样板,加强示范带动和学习交流,引领县级质检机构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双认证”攻坚行动是今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之一,必须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周密部署,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选择包联干部,主要领导带头包联,支持班子成员开展包联工作。各县“双认证”攻坚方案,请各市汇总后,4月30日前报省厅。

2.压实包联责任。包联干部是推动“双认证”工作的责任人,要强化调研指导,经常到包联市县进行实地走访;强化问题摸排,问题短板要彻底摸清;强化调度汇报,及时汇报工作进展,确保包联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

3.加强会商指导。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会商、一月一指导,省厅定期召开攻坚行动调度会,加强会商分析,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把握工作进度。各地也要加强调度分析,在机构具备认证条件之后,要第一时间帮助协调开展认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4.加强信息报送。攻坚行动要及时总结,发现的亮点和创新做法,及时报送省厅。难以解决的问题随时汇报。并于6月30日、12月1日前分别将“双认证”攻坚行动总结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 系 人:韩斌

电子邮箱:sxncpjgj@126.com

附件:   1.省厅包联表.doc

   2.检测机构帮扶表.doc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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