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省财政资金安排和现行标准情况,经充分采纳各方意见建议,综合考虑社会舆论关注度、消费者投诉率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职责等,省局制定了《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和《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现予以发布。
《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共涉及日用消费品及纺织品、电子电器类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农业生产资料、食品相关产品、电子商务产品等7大类127种产品,产品抽查范围涵盖生产和流通领域。《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共涉及直播带货产品、儿童手表、旅游商品等17种产品。
省市场监管局在按计划对上述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同时,也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酌情调整抽查内容,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履职,坚持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和风险监测通告。同时,为保证承检机构工作质量,省局将适时启动承检机构工作质量飞行检查评价工作。
附件:1. 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
2. 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127种)
一、日用消费品及纺织品(25种)
床上用品(含学生絮棉制品)、泳装、袜子、内衣(含文胸、塑身内衣)、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儿童鞋(含婴幼儿)、学生校服、卫生纸、卫生巾、瓦楞纸箱、眼镜、烟花爆竹、家具(含儿童家具)、头盔、学生作业本(课业簿册等)、老人鞋、塑料购物袋、学生文具、儿童玩具、党员徽章、红领巾、首饰、不锈钢真空杯。
二、电子电器类产品(14种)
电热毯、电磁炉、空气净化器、室内加热器、家用燃气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蓄电池和充电电池、家电电器噪声、可燃气体探测器、低压电器、防爆电气、电动机、电热水壶。
三、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24种)
塑料管材(管件)、安全玻璃(含中空玻璃等)、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耐火材料(镁碳砖)、保温材料、水泥、输水管、人造石与石材、化粪池构件、建筑防水卷材、建筑用钢材、防水涂料、人造板和普通纸面石膏板、室内装修用胶黏剂、陶瓷砖、内外墙涂料、采暖用散热器、坐便器、淋浴用花洒、地坪漆、油漆、电线电缆、电缆用材料、塑料及铝合金型材。
四、机械及安防产品(44种)
机械用钢管、动力及冶炼用煤和商品煤、车用汽油、柴油、车用乙醇汽油、天然气(含液化石油气)、危化品有机产品、危化品无机产品、氯碱、工业气体、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橡胶密封制品、轮胎、工业泵、轴承、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砂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除口罩外)、机动车辆制动液、车用尿素水溶液、工业用布、水表、燃气表、发动机油、汽保产品、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风窗玻璃清洗液、井盖、柴油汽油清净剂、工业盐、铜及铜合金管材、消防水带、阀门水嘴、法兰和安全阀、机制砂和矿渣粉、家用燃气橡胶软管、石油焦、工业白油、船用燃料油、橡胶增塑剂、生物质燃料。
五、农业生产资料(7种)
化肥、非许可证目录化肥、农用薄膜、农用塑料管材、饲料加工机械、机动脱粒机、农用潜水泵。
六、食品相关产品(9种)
塑料膜袋、一次性餐具、塑料食品工具、食品用纸包装和纸容器、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食品用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食品过度包装。
七、电子商务产品(4种)
电子商务产品(妇女、老人用品)、电子商务产品(儿童服装(含婴幼儿))、电子商务产品(休闲服装、运动服装等)、电子商务产品(小家电、家电电器噪声)。
附件2
2023年辽宁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17种)
直播带货产品、儿童盲盒、奶茶杯塑化剂和特定迁移量、石制食品接触材料中重金属和放射性、食品包装纸制品、儿童手表、密胺塑料餐具、食品接触用金属餐具、涂料中的三聚氰胺、防水涂料中的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密封胶中有机锡、特殊人群辅助产品、旅游商品、功能性服装、成人鞋中的六价铬和邻苯二甲酸酯、儿童演出服和化装舞会服装、老年服饰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