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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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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10 14:13:03  来源:财政部  浏览次数:548
核心提示: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落实国企改革有关要求,我部对已出台的国企改革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发布单位
财政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政部令第112号
发布日期 2022-11-24 生效日期 2022-11-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2年11月11日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2022年11月24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落实国企改革有关要求,我部对已出台的国企改革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地区: 中国 
 标签: 规章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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