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对县(市、区)简政放权力度,方便企业“就近办”,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级依申请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清府办函〔2022〕204号)的精神,我局决定自2023年4月10日起将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分类下放至英德市市场监管局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3年4月10日起,英德市辖区范围内仅从事食品类别为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的食品生产许可,包括核发、变更、延续、补发、注销、中止、现场核查等环节内容,由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二、食品生产者从事或同时从事其他食品类别生产的,仍由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申请人可按照原申报途径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特此通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