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和气象强省建设,服务保障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目标,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民生改善等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与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具有山西特色的更高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山西气象科技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碳达峰碳中和气象支撑、人工影响天气、航空航天气象保障等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气象综合实力迈进全国先进行列。
二、工作任务
(一)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在气象灾害敏感区、易发区和高影响区,建成多尺度、无缝隙、全覆盖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加强天气雷达、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和卫星地面接收站建设,支撑精准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建立无缝隙精细化智能网格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影响评估业务系统,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流域区域洪涝、森林草原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体系,升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发挥新媒体和社会传播资源作用,形成宣传、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等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消除预警信息接收“盲区”。(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市、县政府)
2.坚持综合减灾,健全气象灾害组织防御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全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全省气象灾害防范治理、总体规划和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和覆盖城乡的组织体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建立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形成部门预案无缝衔接、部门依预案应急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县政府)
3.强化风险管理,优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规避气象风险。推进气象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推广并不断完善气象类巨灾保险制度。开展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业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效益评估,形成常态化气象灾害与次生灾害多部门联合调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气象相关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机制,将防雷、人工影响天气等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全面落实气象相关安全管理措施。(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山西银保监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县政府)
(二)强化乡村振兴气象支撑能力
4.聚焦粮食安全,提升农业气象服务水平。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面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智能精准的“直通式”服务。围绕三大省级战略和十大产业集群,实施“特”“优”农业气象服务工程,建设特色农业气象观测系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和分区域农业气象试验基地,开展作物农业气象试验研究与关键技术研发。开展精细化作物气候区划、新品种推广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区划,为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及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撑保障。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打造“气候好产品”等系列气候标志品牌。(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市、县政府)
5.聚焦农村安全,完善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以县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为主体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压实乡村气象防灾减灾责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精细到乡镇的气象预报预警产品体系,提高乡村气象风险防控能力。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建立发布到乡镇、村直至入户的乡村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网络,实现乡村气象预警信息精准到人。(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乡村振兴局,市、县政府)
(三)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
6.发展普惠气象,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财政保障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推进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将气象科普工作纳入全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城市气象服务,推进气象信息融入智慧城市和网格化管理,加密建设城市气象观测站点,发展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为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保障。(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科技厅、省住建厅、省广电局,市、县政府)
7.融入生产发展,提高专业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健全相关政策制度,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建成气象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提升气象服务市场监管能力。推进能源、交通、生态、旅游等重点领域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纳入相关建设规划统筹布局。加强交通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围绕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深度挖掘气候资源禀赋,开展“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等气象品牌创建,提升山西文旅资源等级。集约发展面向流域水文、自然资源、林业、卫生、能源等行业用户定量精细的专业气象服务业务。(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山西能监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民航山西空管分局,市、县政府)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8.建设美丽山西,提升生态气象保障能力。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和“五湖”治理,完善生态气象观测布局。推进气候资源精细化评估和规划,建设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山西数据与应用中心气象分中心,加强森林火险监测,开展大气环境、地表植被、流域生态、城市发展等生态环境质量评估。加强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沙尘暴、有害生物等气象风险预警服务能力。开展京津冀周边、汾渭平原、沿黄地区等重点区域关键季节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精细化预报,加强全省空气质量中长期预测预报特别是重大活动期间预测预报服务,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气象保障。(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国防科工局、民航山西空管分局,市、县政府)
9.坚持趋利避害,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对我省生态安全、能源安全、水安全、粮食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发挥中国气象局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山西分中心、院士工作站、山西省碳达峰碳中和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智库作用,加强温室气体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以城镇化气候效应、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流域生态环境、脆弱区保护等为重点领域的气候容量和气候质量监测评估业务,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为牵引,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提升风能、太阳能的资源探测、资源评价、宏观选址、发电功率预测和灾害预警等服务能力。加强煤电气产、调、运全过程气象服务,开展大规模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工程、重要能源工程建设的气候风险评估和影响效应评价。(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能源局,市、县政府)
(五)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
10.开发云水资源,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聚焦我省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脆弱的基本省情,面向现代农业发展,围绕涵养“华北水塔”,充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筑牢华北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实现“保丰、增绿、减灾”。优化人工影响天气气象探测装备布局,构建空天地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完善飞机和地面作业相结合的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模式,开展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建设融合气象、空域管理信息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建成统一指挥、统筹布局、协同作业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作业体系。开展消减雾(霾)新设备新技术外场试验研究,探索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新路径。完善作业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高水平专业作业队伍。(责任单位: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县政府)
11.完善组织体系,形成科学完备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协调机制,形成省市县三级组织完善、协作有力、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强化省市县及区域、部门、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机制。在太原建设国家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备份指挥中心,提升区域协同指挥调度能力。市、县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指挥调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供必需的人员、资金等基础保障。(责任单位: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县政府)
(六)提升气象科技创新发展能力
12.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拓展天气观测网功能,统筹应用社会化观测资源,加强数据资料管理。以信息化为基础,建立集约化气象信息业务、管理体系,构建和发展智慧气象,实现观测智能、预报精准、服务高效、管理科学的气象现代化发展模式。完善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的现代天气业务。在气象灾害防御、生态气象保障、应对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领域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全方位开放合作,推动气象行业内、部门间、气象与相关行业间的技术、平台、人才和项目合作交流。(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市、县政府)
13.夯实创新基础,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打通人才流动、使用、作用发挥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来。加大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当地人才工程和教育培训体系予以支持。鼓励省内高校与气象部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构建充满创新活力的气象人才体系。(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市、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市、县政府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解决气象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和用地等关键问题。省气象局要牵头抓总,省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坚持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将发展气象事业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相关规划和预算。加大对基层气象台站建设的支持保障力度。落实气象部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当地政策,保障气象事业发展。
(三)加强法治保障。依法发展气象事业、履行气象职责、管理气象事务,落实政府责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气象事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加强气象立法,健全保障气象事业发展的气象法规体系。加强气象法制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强化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规范全社会的气象活动,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