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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人实施 “红黄绿”标签提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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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18 09:12:39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1464
核心提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在食品生产经营审批许可工作中对申请人实施“红、黄、绿”标签提示管理。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在食品生产经营审批许可工作中对申请人实施“红、黄、绿”标签提示管理。

申请人在提交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时,食品审批许可系统会通过大数据自动获取申请人相关信息,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用“红黄绿”标签进行标记和提示:红色标签代表申请人存在依法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者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决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形;黄色标签代表申请人存在监督抽检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被市场监管部门列为不再适用市场监管领域告知承诺的方式审批等情形;绿色标签代表申请人获得安徽省“纳税信用绿卡”。

审批部门会根据不同的颜色标签,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对红色标签提示的,依法不予受理;对黄色标签提示的,采取依法从严审批等措施;对绿色标签提示的,审批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申请人提供便利服务等激励措施。

对许可申请人分类提示、分类施策,是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举措。此举提升了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审批许可工作质量和效能,有利于营造“遵法守信者一路畅通,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规范生产经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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