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对2020版《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六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docx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闽农规〔2022〕7号 | |
---|---|---|---|
发布日期 | 2022-12-28 | 生效日期 | 2022-12-2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对2020版《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六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docx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