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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加强品牌建设促进餐饮市场主体做大做强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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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2-14 09:24:49  来源:江西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104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打造赣菜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打响赣菜品牌,培育壮大餐饮市场主体,支持餐饮企业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提升餐饮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更好发挥餐饮业繁荣市场、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现制定以下措施。
发布单位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11-10 生效日期 2022-11-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3-12-31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促进餐饮市场主体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商务厅

2022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品牌建设促进餐饮市场主体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打造赣菜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打响赣菜品牌,培育壮大餐饮市场主体,支持餐饮企业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提升餐饮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更好发挥餐饮业繁荣市场、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现制定以下措施。

1.推广赣菜公共品牌。设立中国赣菜品牌推广中心,开展赣菜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认定一批赣菜展示推广中心,对认定的门店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支持赣菜品牌连锁企业进5A级景区、高铁站、机场,对符合条件的新设门店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

2.做强餐饮企业品牌。支持餐饮企业申报“米其林餐厅”和“黑珍珠餐厅”,对新获评的门店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支持餐饮企业申报“老字号”,对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江西老字号”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6万元、8万元奖励。支持餐饮企业参与中国饭店协会、中国烹饪协会等行业权威机构品牌榜单评选,对新入选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3.打造餐饮领军企业。评选20家省级餐饮龙头企业,对认定的企业加大扶持和宣传推广力度。对在省外新开设5家以上连锁正餐门店且具备一定规模的赣菜企业或在省外新开设20家以上连锁门店的赣菜简餐、江西米粉企业一次性给予总部不超过50万元奖励。

4.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餐饮企业加强菜品创新,举办赣菜创新大赛,对入选的年度赣菜创新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餐饮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新建赣菜研发平台或创新实验室,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20万元,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费用的50%。

5.加快发展预制菜。将预制菜生产加工项目列入全省重点产业招商目录,引导社会资本布局预制菜产业。鼓励企业建设“中央厨房”,为餐饮企业提供预制菜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评选省级预制菜示范企业,对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6.打造高品质消费场景。打造省级高品质美食街区和高品质夜经济街区,对认定的街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鼓励各地发挥文化、生态、产业等优势,打造赣菜(米粉)特色产业聚集区。

7.培养餐饮专业人才。支持赣菜烹饪职业教育,依托院校、商协会等,打造赣菜人才培养基地。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开展餐饮企业品牌运营和烹饪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品牌运营和技艺创新等能力。

8.加大金融支持。构建餐饮企业与金融机构联系合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为餐饮企业提供融资和增信服务。设立赣菜相关产业信贷产品,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餐饮企业参与“映山红行动”,对股改后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9.加强行业交流合作。持续举办赣菜美食文化节、中国米粉节,打造行业交流合作平台,对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支持省内餐饮企业参加全国性食品餐饮类展会。

10.优化餐饮业发展环境。组建赣菜工作专班,建立重点餐饮企业联系机制,及时收集汇总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解决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实施期为文件印发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以正式出台的项目申报文件为准,已从其他渠道获得同类型财政资金的不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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