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中心:
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称农产品“三品一标”),是供给适配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农安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号)精神和省委“十稳十提”重大部署,深入实施《山西省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山西省“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省厅决定开展山西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以下称“四大行动”),全力推动我省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紧盯目标、凝聚共识
进入新发展阶段,农产品“三品一标”的内涵外延不断拓展。守牢底线,将达标合格上市要求,从自愿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拓展到所有农产品;拉升高线,将优质农产品范围从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拓展到其他具有高品质特性的农产品。三品一标”的拓展延伸,将更好支撑守底线拉高线一起抓、保安全提品质同步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监管。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农产品“三品一标”新内涵新定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实施四大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农产品“三品一标”在产品端的带动作用,通过产管并举、产销联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品质,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让我省特优农产品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将农产品“三品一标”打造成高品质、有特色、好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
二、细化分工、统筹推进
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总体统筹协调。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协同相关单位按照四大行动实施方案(附件2—5),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协调指导组,加强与省级任务牵头单位的衔接,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落实好本市实施方案。全面构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绿色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推广等单位积极配合,各类主体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保障、确保见效
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农业“特”“优”战略,统筹利用有关涉农资金加大对四大行动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将四大行动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项目和农业品牌推选等统筹实施。充分发挥我省“三队包联”专家团队作用,加强产学研结合,依托优势单位搭建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技术平台,强化技术支撑服务。及时总结四大行动实施成效和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不断提升行动实施成效。
四、健全机制、长效发展
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以实施四大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突出全程质量控制和特征品质,发展以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与网格化管理、风险监测、质量追溯、信用监管和质量认证衔接;建立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评估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证后监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纳入农安信用管理,构建国律自律他律相结合的农安治理机制。提升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充分挖掘本地消费市场,拓展外地销售市场。抓好示范引领和督促整治,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化推进机制,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
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进一步细化制定各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建立四大行动信息报送制度。各市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方式: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电话:0351—8235016,邮箱:sxncpjgj@126.com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电话:0351—4048051,邮箱:sx4048051@163.com
附件: 1.山西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及成员.doc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