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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十四五”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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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0-25 15:50:41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669
核心提示: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十四五”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10-09 生效日期 2022-10-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十四五”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30日

“十四五”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2013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19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13号),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二)“十三五”期间主要成就

1.优质农产品认证发展步伐加快。提前2年完成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建设任务,2020年底,全省地理标志农产品达137个,“十三五”期间增加112个,增长了5倍,总数排名全国第八,完成了全国唯一茶叶类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贵州绿茶”登记保护,贵州绿茶、凤冈锌硒茶、都匀毛尖、朵贝茶、织金竹荪、兴仁薏仁米、麻江蓝莓、从江香禾糯、水城猕猴桃、修文猕猴桃、安顺山药等1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绿色食品达371个,“十三五”期间增加336个,两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首个“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获批通过,两个有机农产品基地被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为“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园区建设和有机基地创建工作实现了零突破。强化获证产品证后监管,提高产品公信力。

2.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体系》由总纲和我省重点推进的农业特色优势12个产业(产品)标准体系组成,共2814项标准,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相互衔接、互相补充。建成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97个(国家级102个、省级295个)、国家兽用抗菌药试点场6个、冷水养殖示范基地16万平方米,建成上海外延蔬菜基地6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保供基地44家。

3.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省已有播州区、罗甸县、印江县、凤冈县、江口县、长顺县、习水县、雷山县和七星关区等9个县(区)创建成功,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已基本形成产管并举、全程控制、执法有力、监测有效的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4.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制定《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行刑衔接有章可依。开展农资打假整治,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查办案件5163件。严厉打击了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21件,问题处置率100% 。在全国首提“宁要草 不要草甘膦”,开展茶园菜园果园清园行动,整治违规使用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查处茶园果园菜园等种植基地违规使用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案件102起。贵州茶园种植基地禁用化学除草剂写入《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规定赤水河全流域禁用化学除草剂,为贵州生态文明出新绩作出应有贡献。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1.基本趋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越压越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格越筑越牢,敢于执法、敢于亮剑的执法意识逐步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日趋向好,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稳步提高。

2.有利因素。国家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出台了新国发2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提高重要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2020年全面脱贫奔小康,地方政府工作重心向乡村振兴转变,客观上可进一步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省委决定将由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调整至由高质量发展统揽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省委提出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要求,农业现代化是当前我省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举措,推进农业现代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品牌化和农业标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引应进一步增强。

3.面临挑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部分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强,违法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常规药物超剂量使用、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等问题时有发生。基层监管能力相对偏弱,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监管需求。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保障还不充分,绿色优质的农产品比重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不高。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 “产出来” “管出来” 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着力健标准、防风险、严监管、优机制、强保障,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牢坚实基础。

(五)规划依据

《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 《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贵州省“十四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绿色食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等。

(六)基本原则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全局谋划推进工作,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统筹谋划,抓主抓重。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要求,“守底线” “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 “提品质” 一起抓。聚焦质量安全难点热点,明主线、抓关键、补短板,确保措施落实落地。

——绿色导向,标准引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生态化,加强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 。

——预防为主,全程防控。加强农药、兽药监管,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作用,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聚焦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强化全过程防控、全链条监管,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重心下沉,手段创新。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县乡监管体系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追溯管理、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运用,提升监管效能。

(七)发展目标

到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执法监管、制度保障、治理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发展高质量、监管高水平的新格局基本形成。

1.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系统性、区域性的问题隐患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规行为明显遏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监测能力和数量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达每年1.5批次/千人,问题农产品处置率100%。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不断完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通过率稳定在80%以上,认证参数能够满足农兽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监督执法工作需要。巩固和创建15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3.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对标“守牢安全底线、对标目标市场、突出地方特色、严于国家标准”原则,完善《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体系》,标准宣传、培训、实施、监管体系更加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示范创建有序推进。

4.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绿色食品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品总数达到600个;组织申报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10个以上,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逐渐扩大,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

5.现代监管手段创新提升。乡镇网格化管理框架基本形成,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基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智慧监管”网络更加顺畅,信息化治理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八)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

1.优化标准体系。以产品为主线,以强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为导向,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开展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梳理、比对分析和跟踪评价,编制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表,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逐步健全布局合理、指标科学、协调配套的《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体系》。

2.强化标准应用。结合各地优势产区的种养品种和生产模式,以《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体系》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表为指引,因地制宜集成一批特色鲜明、先进适用、操作性强的标准综合体。推动各地将标准综合体转化为简便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确保生产经营和管理者识标、懂标、用标。

3.严格标准实施。将农业标准化纳入农业龙头企业和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内容,提升标准化人才队伍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以标准化基地为主体依托,组织开展“四个一”贯标活动,即编制一套简明适用的标准宣贯材料,组建一支根植基层的标准专家服务队伍,组织一批有影响力的观摩培训活动,培育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提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能力,带动小农户按标生产。

4.开展示范引领。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和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生产、资源保护等重点内容,坚持产业需求和问题导向,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以节本增效、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重点方向,建设一批标准化种养基地。对标粤港澳大湾区等目标市场,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圳品”认证,全力打造标准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体系,高效精准链接下游销售渠道,构建合作共赢发展新格局。

5.稳步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围绕“提质量、控增量、稳总量”目标,强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管理,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深入开展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督促获证企业严格按标生产,建设一批相关生产和原料基地。继续落实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绿色食品政策,执行相关认证费用减免政策。

  专栏1 标准化提升行动

1.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力争创建9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打造标准化引领农产品质量效益竞争力提升的发展典型和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示范样板。

2.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150个,建成规模化、生态化蔬菜栽培示范基地150个、肉羊存栏1000只以上标准化示范场20个,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0个,推进大水面增殖渔业、稻渔综合种养、设施渔业及鲟鱼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大水面增殖渔业示范基地。

(九)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

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茭白),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健全完善全产业链标准及标准综合体,编制标准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防控手册,让生产经营者识标、懂标、用标。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 领跑者” ,建立健全标准实施宣贯和跟踪评价机制,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专栏2 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

1.推进基地建设。组织申报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10个以上,充分发挥基地产销对接功能,促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发展。2.扩大品牌影响。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融合发展,实现品牌叠加效应。

3.强化证后监管。将“三品一标”农产品抽检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对象。

4.提升承诺达标合格证实施水平。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控自检和规范开具大培训,每年每个开证主体至少培训 1 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要求。探索开展与电商平台的合作,推动农产品带证销售。

(十)强化监测评估

1.提高监测机构能力。逐步构建以省为骨干、地市为基础、县乡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省级认证参数达350个以上,重点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舆情监控、技术监督和指导为主;市(州)认证参数达200个以上,重点以监督抽检和技术指导为主;县级认证参数达60个以上,认证参数能够满足农兽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监督执法工作需要;乡镇速测能满足本地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用药习惯。

             专栏3 监测能力提升行动

1.开展全员大培训。每年在全省范围内至少组织举办2期线上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和检测技术培训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分区域、分批次、分岗位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至少每年培训1次。

2.提高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比例。组织开展检测机构帮扶活动,通过完善一对一帮扶机制,推动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比例达到80% 以上,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服务当地产业发展。

3.开展技能比武练兵。 以市县检测人员为主,每3年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贵州预赛,通过对排名靠前的检测人员颁发荣誉称号,引导激励各地加强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激发基层检测技术人员苦练技术内功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检测人员抽样能力和上机能力。

 

2.优化监测方式。加强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统筹实施,形成省级重点开展风险监测与评估,市(州)重点开展监督抽检,县级重点开展抽样、定量检测、快速检测,乡级以快速检测为主的检测机制。推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探索监测数据数字化直报,全面提升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

3.深化风险评估。围绕产业实际,以特色产业和粮油产品为重点,每年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析座谈会,查找风险隐患,科学制定风险评估方法。针对重点品种开展常规监测与风险分析,定期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强化企业自身风险控制,推进自查与抽查相结合。

(十一)实施全链条监管

1.净化产地环境。加强农业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密切关注产地环境污染、生物源危害及其他潜在污染物问题,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坚定不移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改善产地环境,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8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健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标准体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

2.推进绿色生产。到2025年,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3%,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0%以上,建设绿色防控率示范区300个以上。

3.农资打假整治。加强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整治,严厉打击农资门店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农资下乡“忽悠团”、上门推销式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禁限用农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制假售假、侵权假冒、非法添加等问题农资,年均查办农资打假案件1800件以上。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发现问题,坚决查处 。

4.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要求,扎实开展对生产主体的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访暗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增加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次。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时节开展监测,实施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5.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蔬菜、水果、畜禽、禽蛋、水产品等规定品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具全覆盖,完善开证主体名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并建立服务点。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监管、指导作为乡镇监管服务机构重要职能,督促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开证。建立健全开证主体信用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

6.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鸡蛋、乌鸡、肉鸡、豇豆、韭菜、韭黄、芹菜、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鲟鱼、肉牛、肉羊等14个重点品种,采取精准治理模式,使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药物超标使用等行为,加大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四不两直”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用药宣传,让种植养殖者牢固树立“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识。

(十二)提升质量安全治理创新能力

1.推进网格化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探索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模式。稳定市县乡机构队伍,加强乡镇监管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落实村级协管员制度,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监管服务人才体系队伍建设,在健全网格监管员队伍基础上,推动建立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控员队伍。

               专栏4 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能力素质培育。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兽药识假辩假、巡查检查规范等,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开展全员大培训,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

2.提高监管效能。坚持巡查检查与指导服务结合、巡查检查与监督抽样结合、巡查检查与认证服务结合,分类别分层级确定巡查检查重点,运用“智慧监管”实现信息化记录。

2.推进信用监管。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农安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安信用文化宣传力度,推进行业诚信自律。

3.推进智慧监管。实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深度对接,推进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运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基地巡查”功能全程信息化记录巡查检查过程。加快推进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安排打造“阳光农安”。

              专栏5 智慧监管行动

1.推动省平台与国家平台深度对接。按照国家平台外部追溯管产品流向,省平台内部追溯管生产过程的总原则,进一步实现省平台与国家平台深度对接。

2.拓展平台功能。有序推进现有平台、软件功能集成运用,探索开发培训考核模块,分产业、分层级定向推送用药常识、监管知识、警示案例。

3.上万主体入网。推动全省登记在册并正常运行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规模种养殖户全部纳入平台监管,2025年达12000家以上。

4.鼓励信息化记录。生产主体要依法依规记录生产档案,鼓励生产主体依托平台建立电子生产档案实现信息化记录。

5.巡查检查信息化。规范巡查检查流程,按照有关频次要求,实现信息化统计调度。

(十三)提升质量安全协同监管能力

1.构建社会共治机制。统筹农药兽药管理、标准制定、生产管控、检验检测、问题处置,强化各司其职、分兵把守。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质量追溯、信用体系、网格化监管等新制度落地生根,完善考核制度,压实“三个责任”,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健全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进信息化管理,提高开证收证查证效率。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逐步构建国律自律他律相结合、各方参与、统筹协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2.强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作用。持续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开展动态核查,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严格退出机制,提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水平。率先推进全链条监管和全域标准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网格化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有机结合,发挥其在标准引领、品牌构建、质量追溯、全程监管等方面的带动示范功能,强化在协同监管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因地制宜、特色鲜明、以点带面、全面发展”的质量安全县引领带动新局面。到2025年底认定数量达到15个,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整体创建。

3.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每年重点核查已命名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重点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五个方面情况;围绕网站集中展示、生产基地亮牌、规范网上宣传、强化宣传推介等四个方面,指导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亮牌”行动。

四、强化支撑保障

(十四)健全法规体系

推动修订《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各方责任,健全源头治理、风险防范、全程控制、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宣贯培训,引导广大生产者、经营者、监管者尽快熟悉法律新规定、新要求,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十五)强化体系队伍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稳定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队伍。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统一明确乡镇监管站的机构职能、人员配备、设施能力、管理制度和工作开展等要求,推动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检测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技术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落实村级协管员,协助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和督导巡查工作。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重要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培训。

(十六)强化投入保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建设投资、财政补助、运行投入等经费,围绕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监管执法、标准化生产等重点领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各级财政保障制度,加大对执法监督、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投入品管理、标准制修订、农产品质量追溯、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质量追溯等财政奖补政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抢抓粤黔两省协作机遇,引导社会资金和争取东西部协作资金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服务,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保障公众健康、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各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对照新发展阶段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或发展意见,细化目标、任务与职责分工,全力推进确保规划任务有序完成。

(十八)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党政同责要求,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致函、约谈、通报等形式,推动逐级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县乡体系队伍建设,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保证事有人抓、活有人干、责有人负。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培训,督促各类主体诚信守法。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惩治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十九)强化考核评价

各地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地方食品安全评议、质量工作、“菜篮子”市(州)长负责制考核内容,对政府履行《食品安全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情况进行考核,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农资打假执法、监督抽查、条件保障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以考核为指挥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十四五”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的通知.pdf

 地区: 贵州 
 标签: 规划 农业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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