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比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与征求意见稿变化速览

比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与征求意见稿变化速览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6 05:55:3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3119
核心提示:2022年9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食品伙伴网将该规定与其征求意见稿进行比对,主要变化包括:增加了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也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要求等,具体变化详见比对表。
   2022年9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食品伙伴网将该规定与其征求意见稿进行比对,主要变化包括:增加了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也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要求等,具体变化详见比对表。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与征求意见稿比对表.pdf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地区: 中国
 标签: 市场监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