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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取消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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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23 17:56:55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269
核心提示: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2022年8月18日,博茨瓦纳东北区(North-East)1个村庄发生口蹄疫,疫点位于我国此前认可的博茨瓦纳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取消博茨瓦纳疫点所在区域(编号6b,区划图见附件)的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禁止上述区域内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90号
发布日期 2022-09-21 生效日期 2022-09-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2022年8月18日,博茨瓦纳东北区(North-East)1个村庄发生口蹄疫,疫点位于我国此前认可的博茨瓦纳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取消博茨瓦纳疫点所在区域(编号6b,区划图见附件)的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禁止上述区域内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

特此公告。

附件:博茨瓦纳口蹄疫无疫区区划图
博茨瓦纳口蹄疫无疫区区划图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2年9月2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取消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取消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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