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和《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加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重点任务安排(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好落实工作。
附件:《上海市加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重点任务安排(2022-2025年)》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
上海市加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重点任务安排(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厅字〔2021〕20号)和《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发改办环资〔2021〕949号)等文件要求,采取综合措施降低粮食损耗浪费,推动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节约减损取得实效,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加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重点任务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节粮减损举措更加硬化实化细化,节粮减损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基本健全,“光盘行动”深入开展,食品浪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粮食生产环节节约减损。推进农业节约用种,筛选推广节种宜机品种。减少田间地头收获损耗,着力推进粮食精细收获,加快推广应用智能绿色高效收获机械,加强机收减损技术指导。
二是加强粮食储运加工环节减损。提高粮食产后服务水平,持续加强粮食烘干能力建设,大力推行粮食收购新模式。推进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加强粮食仓储信息化和规范管理。做好粮食运输保障工作,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提高粮油加工转化率,深化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强饲料粮减量替代,推广猪鸡饲料减量替代技术,鼓励秸秆饲料加工。
三是坚决遏制餐饮消费环节浪费。加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管理,建立健全餐饮行业遏制食品浪费的制度规范,深化餐饮服务创新,探索推进临期食品销售捐赠实践。落实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公务活动用餐节约。建立健全学校餐饮节约管理长效机制,创新使用科技手段,大力培育校园文化。减少家庭和个人食品浪费,提倡采用小分量、多样化、营养搭配的烹饪方式。推进湿垃圾(含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湿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探索湿垃圾高值化利用技术工艺推广应用。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把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要求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加强政策解读和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宣传,做好舆论监督,禁止传播宣扬暴饮暴食行为,对造成严重浪费的现象予以批评曝光。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丧,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对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的组织协调,完善节粮减损责任考核机制,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国家要求建立调查评估机制,开展粮食损失浪费数据汇总、分析评估和统计工作。推进绿色储粮标准化工作,鼓励制订、细化关于粮食储运加工等环节和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相关标准。开展反食品浪费日常监管和执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各项措施。强化科技创新,聚焦重点领域节粮减损共性问题和关键技术,加强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具体措施清单和部门分工见重点任务安排表。
附件:《上海市加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重点任务安排表(2022-2025年)》
附件
上海市加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重点任务安排表(2022-2025年)
重点任务 | 序号 | 措施清单 | 责任部门 | |
强化粮食生产环节节约减损 | 推进农业节约用种 | 1 | 以优质高效、多抗广适、低损收获的水稻品种为推广导向,筛选推广节种宜机品种,进一步调优水稻品种。继续推进水稻工厂化集中育秧,提高秧苗出苗率与抗逆性。大力推广水稻精量穴播、小麦精量半精量播种,推进水稻机械种植同步侧深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关键技术,减少用种量的同时减少病虫损失。 | 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区人民政府 |
减少田间地头收获损耗 | 2 | 着力推进粮食精细收获,推广更适合水稻收割的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加强机收减损技术指导,明确作业机具准备、适宜收获期选择、作业质量要求、应急服务保障能力等工作要求。加强农机手作业能力培训,将农机手培训纳入本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高机收操作能力。 | 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区人民政府 | |
加强粮食储运加工环节减损 | 提高粮食产后服务水平 | 3 | 建立健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等扶持措施,持续加强粮食烘干能力建设。引导粮食收储企业、合作社等积极推行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的“五代”服务,引导粮食流通从“卖稻谷”到“卖大米”向“卖品牌”的方向转变,大力推行粮食收购新模式。 | 市农业农村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
推进仓储设施节约减损 | 4 | 大力推进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着力改进提升仓房的气密和保温隔热性能,因地制宜选配适用绿色储粮技术,广泛运用粮情测控系统,积极推动粮仓分类分级管理和使用。 | 市粮食物资储备局 | |
加强运输保障完善基础设施 | 5 | 根据粮食运输实际需求,做好粮食运输保障工作。 | 市交通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 | |
6 | 支持各涉农区积极推进稻米、蔬菜等鲜食农产品的保鲜加工、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 ||
提高粮油加工转化率 | 7 | 丰富粮油加工产品品种,推动提高粮油产品出品率,促进粮油适度加工、精深加工技术产业化,深化副产物综合利用。提升粮食加工业数字化管理水平,促进淘汰落后产能。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委 | |
加强饲料粮减量替代 | 8 | 推广猪鸡饲料中玉米、豆粕减量替代技术。鼓励秸秆饲料加工,提高秸秆利用率,减少饲料用粮。 | 市农业农村委 | |
坚决遏制餐饮消费环节浪费 | 9 | 建立健全餐饮行业遏制食品浪费的制度规范。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不同类型餐饮服务管理规范等团体标准,提升餐饮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在外卖食品中推广使用食安封签,避免因污染引发的食品浪费。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绿色餐厅”“放心餐厅”“文明餐厅”等示范创建内容。推动餐饮行业自律,探索制定餐饮行业公约,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觉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向社会公开其反食品浪费情况。 | 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精神文明办,各区人民政府 | |
加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管理 | 10 | 深化餐饮服务创新。推进餐饮企业中央厨房或配送中心模式建设,开展网络订餐、半成品餐等餐饮服务,提高餐饮行业集约化发展水平。鼓励引导企业在菜单上标明食材分量,在套餐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提供“半份菜”“小份菜”点餐服务。提倡餐后打包服务,推行自助餐餐后剩余食物实行有价打包,通过以显著方式提醒、积分奖励、停车优惠、买单打折等举措,有效引导顾客适度合理点餐。 | 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 | |
11 | 探索推进临期食品销售捐赠实践。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优惠价格销售临近“最佳食用日期”的食品,指导超市、商场等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出特别标识或者集中陈列。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捐赠尚在保质期内可正常食用的食品。 | 市商务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 ||
落实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 | 12 | 单位食堂要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推行荤素搭配、少油少盐等健康饮食方式,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鼓励采取预约用餐、按量配餐、小份供餐、按需补餐等方式,科学采购和使用食材。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督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节约型机关创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先进创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等范围。 | 市机管局、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 |
加强公务活动用餐节约 | 13 |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践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抓好公务活动用餐节约。进一步加强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节约用餐宣传及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用餐标准,科学合理安排餐食数量,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 | 市机管局、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 |
建立健全学校餐饮节约管理长效机制 | 14 | 完善学校餐饮节约监督管理制度。鼓励建立食堂用餐预约制度,按用餐人员采购、加工、配餐、供餐。严格成本核算及成本管理,开发学校“标准化菜谱”,提升供餐质量。推动学校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将学校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情况纳入中小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比。结合实际编制年度餐饮节约工作计划及师生、食堂节约考评办法,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师德师风、学生综合素质和食堂评价体系,并作为师生评奖评优和食堂考核的重要参考。 | 市教委、团市委、市精神文明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各区人民政府 | |
15 | 创新使用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将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和现代食堂管理相结合,打造节约型智慧食堂。建立采购和库存电子台账制度、食材溯源线上跟踪制度,实现食材配比有效动态调整,减少食材变质损耗浪费。开发就餐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精准订餐服务。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在食堂收餐、垃圾桶等位置实施有效监控,利用大数据手段分析峰谷人数和用餐习惯,及时调整菜品,减少食物消费浪费。 | |||
16 | 大力培育校园文化。持续开展国情市情、中华美德、优良传统教育,促进学生勤俭节约、珍惜粮食。加强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等健康知识教育,促进学生科学用餐。组织师生员工广泛开展实践体验和劳动教育,培养师生尊重劳动、爱惜粮食的思想意识。 | |||
减少家庭和个人食品浪费 | 17 | 结合健康上海行动,推动实施《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加强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倡导营养均衡、科学文明的饮食习惯,鼓励家庭科学制定膳食计划,按需采买食品,充分利用食材。提倡采用小分量、多样化、营养搭配的烹饪方式。 | 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精神文明办,各区人民政府 | |
推进湿垃圾资源化利用 | 18 | 完善湿垃圾(含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合理确定项目计划,推进上海生物能源再利用项目三期、闵行、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湿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建设,通过吸收引进生物处理工艺,进一步提升湿垃圾资源化水平。加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研究,探索湿垃圾高值化利用技术工艺推广应用。 | 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 |
加强宣传引导 | 开展文明创建 | 19 | 充分发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节约习惯”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把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要求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融入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坚持示范引领,将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要求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行业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和各类绿色、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内容,切实发挥各类创建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 市精神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 |
强化舆论宣传 | 20 | 加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政策解读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相关标准、技术和知识。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公益宣传,在餐饮展会活动、文明旅游宣传片中增加爱惜粮食、“光盘行动”等内容。以餐饮环节反浪费和促节约为切入点,推出一批互动性强的融媒体作品。以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对各部门、各行业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的经验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和推广。 | 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 | |
21 | 广泛运用媒体舆论监督。加强粮食安全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托媒体、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巡访团等各种社会力量对食品浪费现象进行监督,及时劝导制止攀比摆阔、奢靡浪费等不良风气,抵制“大胃王吃播”等不良现象,对陋习不改、造成严重浪费的现象予以批评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 |||
持续推进移风易俗 | 22 | 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丧,鼓励城乡居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和标准,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 市精神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委宣传部,相关区人民政府 | |
强化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23 | 加强对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节粮减损责任考核机制。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明确年度节粮减损和反食品浪费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工作调度。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综合性示范,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进展。 |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人民政府 |
完善制度标准 | 24 | 根据国家要求建立调查评估机制,开展节粮减损和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测调查、数据汇总、分析评估和统计工作。制定上海地方储备大米仓房设计规范等绿色储粮标准,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鼓励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粮食生产加工和餐饮经营企业制订、细化关于粮食仓储、运输、加工等环节和餐饮现场管理、餐厨废污排放、食材源头追溯管理、低碳烹饪健康饮食、能耗管理、明厨亮灶等方面的标准。行业协会要对不执行团体标准、造成粮食过度损耗的企业和行为按规定进行严格约束。 | 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管局 | |
严格执法监督 | 25 | 开展反食品浪费日常监管和执法,加强执法稽查培训,依法依职责执行《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浪费行为。畅通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将反食品浪费作为重点列入星级饭店、A级景区和旅行社的明查暗访检查项目,加强执法监督。建立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综合运用自查、抽查、核查等方式,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 | |
强化科技创新 | 26 | 聚焦绿色储粮、粮油加工、质量检测、营养健康等重点领域节粮减损共性问题和关键技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粮食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作用,加强技术攻关,构建协同合作机制推进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持续完善粮食行业节粮减损科技成果、人才、机构“三对接”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 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科委,各区人民政府 |
注:责任部门中各部门均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