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特殊食品司组织宣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指南》

特殊食品司组织宣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指南》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4 11:02:5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21
核心提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指南》于2022年5月发布,旨在进一步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要点,规范检查方法,指导各地做好相关体系检查工作。
      6月1日-2日,特殊食品司组织召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宣贯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和山东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共同承办,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近100个市、县级市场监管局,60余家技术机构,共近500人参会。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排查、有效消除生产领域风险隐患,特殊食品司持续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前期已发布相关指导性文件。此次宣贯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指南》于2022年5月发布,旨在进一步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要点,规范检查方法,指导各地做好相关体系检查工作。会议还邀请行业专家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深入讲解,邀请企业专家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详细介绍,旨在全面提升检查员专业水平。

此次宣贯会,特殊食品司创新运用“互联网+宣贯”新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将培训范围延伸到市县级,取得良好效果。一方面,细致筹划组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展宣贯范围,确保互动顺畅、学习有序;另一方面,组织在线考核,根据重点内容设计两套试卷,分组发送、限时作答,充分检验学习成效。

宣贯会的顺利召开,为各地建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专业化队伍创造了良好开端,为下一步充分利用好《指南》,做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各省级局表示,将不断完善特殊食品体系检查常态化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守牢特殊食品安全底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