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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2543号|批准国产新兽药 (农业部公告第2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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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6-22 09:56:34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601
核心提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等7家单位申报的根黄分散片等3个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2543号
发布日期 2017-06-22 生效日期 2017-06-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等7家单位申报的根黄分散片等3个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申报的五加芪粉等2个兽药产品新增靶动物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并发布氟尼辛的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最高残留限量(试行)及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替米考星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4.氟尼辛的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最高残留限量(试行)
  5.氟尼辛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6.替米考星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农业部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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