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唐山启动食盐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唐山启动食盐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6 10:44:28  来源: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98
核心提示:持续深化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加强对超市承诺事项的监督,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严厉打击全市范围内食盐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自5月24日起,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启动食盐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食盐、蔬菜、畜禽肉、禽蛋、水产品。

全面起底。实现大小经营主体逐步归集市智慧监管平台食品追溯系统,制定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重点防控措施清单、行动专项检查计划。

重拳出击。突出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突出食盐、蔬菜、畜禽肉、禽蛋、水产品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高风险和重点品种,严打农兽药超标和非法添加,食盐抗结剂超标、碘含量超标或不达标等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查办一批案件、整顿一个行业、净化一方市场。

加密检验。提高对重点品种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违禁药物及金属污染物项目的监督抽检和快检筛查频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市查验要求,每日快检不得少于20个批次。对发现的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用农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强化追溯。在全市批发市场全面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信息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推行亮码经营,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固定商户亮码经营率达到100%。

深化共治。持续深化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加强对超市承诺事项的监督,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3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