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2]5号),我厅制定了《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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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宁农(科)发〔2022〕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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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3-29 | 生效日期 | 2022-03-2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2]5号),我厅制定了《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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